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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深度解读(五)

作者:吴斌 金亚文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专题四: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是课程的载体,是教材编写的基本依据,对于课程目标的完成和课程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11 版课标在课程内容框架上做了两处重要修订:一是将实验稿教学领域“感受与鉴赏”修订为“感受与欣赏”,“欣赏”的定位既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要求,同时又显示了与高中阶段“音乐鉴赏”的区别;二是将实验稿教学领域“创造”中的“即兴创造”内容修订为“即兴编创”,使这一教学内容更具有准确性和指向性,更加符合音乐学习的有序性。


  一、感受与欣赏


  1. 感受与欣赏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2011 版课标对“感受与欣赏”领域的定位是: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感受与欣赏”领域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第一,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教学的所有活动都离不开听觉,听是一切音乐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因此,训练与培养良好的听觉感知,不仅对音乐欣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学习音乐表现技能的必要前提。唱歌、演奏乐器、识谱等等均离不开听觉的主导作用,音准、节奏感、声音表现力等诸因素也都需要由听觉来鉴定和调整。音乐教学要遵循“以听为中心”的原则,把全部教学活动牢固地建立在听的基础上。只有紧密地围绕着听来进行和展开音乐教学活动,才能适应音乐艺术的规律,使音乐教学收到良好的成效。


  第二,“感受与欣赏”这一教学领域所以被视为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因为音乐欣赏具有最直接、最具体的审美教育价值。它以音乐为审美对象,以参与欣赏活动的人为审美主体,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观照。通过对音响的聆听,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和欣赏。其审美教育价值主要体现在:培养审美感知,包括音乐感受力、辨别力和记忆力,这是音乐审美的基础;培养审美情感,包括音乐情感辨别力、表现力和理解力,这是音乐审美的发展和深化。


  2. 感受与欣赏涵盖的内容


  (1)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表现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基本元素。从声音的角度来说,音乐具有四种基本的要素,即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和音色,它们体现了声音的基本物理属性。在音乐构成中,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和影响,则形成了一些常用的音乐表现形式要素,如旋律、节奏、和声、音色、力度、速度、节拍、调式、曲式等。


  音乐表现要素所涵盖的内容归纳起来大致包括: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的感受与体验;对人声(童声、女声和男声)和乐器声(常见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的感受与听辨;对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要素的聆听与体验;对音乐结构的感知。其中,节拍和调式是新增加的两个要素,因此在1―2 年级增加了“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3―6 年级增加了“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等相应内容。


  (2)音乐情绪与情感


  情绪与情感是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的两种心理形式。从关联范围来说,情绪比情感要广泛些,它同生物性的需要相联系,而情感指向性更集中,只作用于人类,同社会性的需要相联系。虽然当我们体验到某种情感时,总会感到具有一定的情绪色彩,但这种情绪色彩远不如情感那样稳定和持久。同时,情感尚有强度和深度之分,有高、低的层次之分。


  音乐情绪与情感所涵盖的内容在不同学段有着明显的不同:小学阶段由于学生缺乏生活经验,情感单纯、知识有限,因此对学生的要求主要限于能够体验音乐的情绪方面,即体验和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做出体态反应,能够描述音乐情绪的变化等;初中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主要是情感层面,即能够有意识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及其发展变化,并能运用音乐术语进行描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3)音乐体裁与形式


  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特定形式与特定内容的有机结合体。如“进行曲”表现的是雄壮、振奋、步调一致的精神,“摇篮曲”则表现一种慈祥、充满温情爱意的情感。虽然每个作曲家的表现方法与风格不尽相同,但体现的共同情感及艺术特征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作曲家为某种内容需要而选择一种约定俗成和相对独立的固定形态,就是音乐的体裁与形式。


  这一学习领域基本包括了中外常见的音乐体裁和音乐表演形式。小学阶段侧重对简单的、中小型音乐体裁与形式的聆听和学习,初中阶段则侧重较大型和稍复杂体裁与形式的聆听和学习。需要提示的是,2011 版课标增加了“音乐剧”体裁内容,并在“流行歌曲”前加上了一个“格调健康”的限定词,值得教材编写者和音乐教师重视。


  (4)音乐风格与流派


  音乐风格是在民族、地域、历史、时代及音乐家等因素影响下形成的独特的音乐美感特征。例如,中国的五声音阶是汉族音乐文化的结晶,而同样是五个音(6、7、1、3、4)组成的旋律,则形成了日本民族音乐的特点。又如,地域的差异形成了音乐的地域风格,同样的一首民歌《茉莉花》,江南的委婉秀美、中原的朴实含蓄、东北的热情豪放。再如,伴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时代风格,仅从欧洲音乐历史上纵览,就有15 世纪的尼德兰乐派、16 世纪的罗马乐派、17 世纪开始的巴洛克音乐、18 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古典音乐、19 世纪兴起的浪漫音乐,以及20 世纪的印象派和现代派音乐等。


  音乐风格与流派所涵盖的内容主要有: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了解并能说出主要的种类、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聆听世界各民族、民间音乐,了解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能够说出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现


  1. 表现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在音乐课程中,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它整合了传统课程的唱歌、唱游、器乐、视唱听音和乐理知识等内容,是音乐学习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


  表现领域包含了“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识读乐谱”四项内容。把四项内容整合在一个领域中学习,有利于加强各项内容之间的联系,有利于改变单一的教学课型,有利于增加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尤其是,“识读乐谱”作为一项具有辅助性质、为表现音乐服务的内容融会在表现领域之中,有益于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乐谱。


  音乐是表演艺术,人们通过欣赏音乐表演获得音乐审美需要,同时亦通过参与音乐表演满足自己的音乐表现需要,因此,表现在音乐学习中具有重要意义。大量事实证明,曾经有过音乐学习经历或能够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音乐表演的人,在其事业和工作中一般都会表现出更强的自信心和勇气。这说明,他们曾经有过的音乐表现经历对他们良好的个性品质形成了正面的影响。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加强培养学生的表现意识,已经成为音乐教学的目标之一。


  2. 表现涵盖的内容


  (1)演唱


  演唱的内容主要有:能够自然、自信、有表情、有感情地唱歌;背唱一定数量的歌曲,包括中国民歌、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演唱基本技能与嗓音保护;在合唱中积累演唱经验;对演唱的评价。


  自然、自信、有表情、有感情地唱歌是演唱教学的主要内容。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引导学生积极体验歌曲意境,理解歌词内涵,把握音乐特征,以自然的声音、自信的心态、自如的表情和丰富的感情进行歌曲演唱乃是首要的任务。同时,在演唱教学中,要求学生背唱一定数量的歌曲,积累必要的歌曲曲目,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音乐记忆力和适应社会生活与情感交流的需要。


  为了加强“演唱”内容和要求,2011 版课标增加了“能够用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培养良好的唱歌习惯”的表述,并在每学年背唱歌曲的数量要求中,加进“中国民歌”、“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等内容要求;同时,增加了“轮唱”内容,并通过“在合唱中积累演唱经验,进一步感受合唱的艺术魅力”的表述,进一步强调了合唱内容。


  (2)演奏


  演奏的内容主要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学习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能够演奏一定数量的乐曲和参与为歌曲伴奏;学习演奏的基本方法与技能,力求用优美的音色进行演奏;能够对演奏进行评价。


  声乐和器乐是构成音乐艺术的两大门类,演奏乐器是人们表现音乐的重要手段。在基础音乐教育阶段,“演奏”主要指课堂乐器的演奏教学,例如打击乐器竖笛口琴、口风琴等。其他乐器(民族或西洋管弦乐器)由于演奏方法比较复杂,对技能的要求较高,短时间内不易获得良好的音准和音色,故不宜安排在课内演奏教学中。在具体教学中,培养学生乐于参加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是第一位的任务,因为只有这样,学生的演奏兴趣才能形成,通过演奏的方式达到情感表现的目的才能实现。因此,在演奏教学中,降低技术难度、增强艺术体验与积累并加强同演唱的联系,将成为演奏教学的突出内容。


  同演唱教学一样,演奏教学也包括基本方法与技能的内容,诸如正确的演奏姿势、气息控制、手形、指法等。此外,要重视合奏教学,使学生了解声部,明确自己所承担声部的责任,逐步养成良好的合奏能力与团体意识。


  (3)综合性艺术表演


  综合性艺术表演涵盖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能够主动、自信、有表情地参与律动、音乐游戏、儿童歌舞表演、集体舞和简单的儿童歌舞剧、音乐剧、歌剧、京剧以及戏曲、曲艺等综合艺术表演活动;二是能够对综合性艺术表演进行简单的评价。


  2011 版课标在“综合性艺术表演”内容中,将1―2年级“歌表演”明确为“儿童歌舞表演”;3―6年级“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 明确为“儿童歌舞剧”,意在对这类融歌、舞、戏剧为一体、适宜儿童接受并乐于参与的综合艺术表演形式的倡导,值得关注。


  (4)识读乐谱


  识读乐谱涵盖的内容主要有:认识节奏符号、音名、音符、休止符及常用记号;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1―2年级);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识谱的初步能力(3―6年级);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7―9年级)。


  识读乐谱,在音乐教学中一直是教师比较关心的问题。2011 版课标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音乐课程的识谱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表述。例如,其定位为“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其程度标准为“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其学习方式为“和演唱、演奏、创造、欣赏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要以音乐为载体,在学生感性积累和认知的基础上进行”;其用谱要求为“简谱和五线谱是我国现行的两种主要乐谱形式,各地、各校在教学中可自行选择”。这些表述作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课程识谱教学内容新的指导思想,必将在今后音乐课改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识读乐谱内容标准的提高,必将促进识谱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创造


  1. 创造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实践和发掘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一是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的的即兴音乐编创活动;二是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尝试与练习。


  把创造视为一个音乐学习领域,是音乐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特点。2011 版课标中,创造在作为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同时 ,又以具体的活动内容呈现在教学领域中,即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编创、创作实践。对于这三项内容的教学,既可以设计成充满新意的单项教学活动,又可将三者整合起来,还可以同其他教学领域结合。总之,创造内容的学习更需要“创造性”的音乐教学


  2. 创造涵盖的内容


  (1)探索音响与音乐


  探索音响与音乐涵盖的内容主要有: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声音材料模仿或表现自然界中的声音,如风声、雨声、雷声、流水声等;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声音材料模仿或表现生活中的声音,如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开动与鸣笛声;鸡、鸭、狗等家禽家畜的走跑和鸣叫声;房屋里钟表、电话、门铃的声音,以及工厂机器的轰鸣声、学校师生的读书声、军营里面的操练声等。在教师指导下自制简易乐器,如利用空易拉罐、瓶盖、筷子、竹筒、水杯等自制打击乐器


  (2)即兴编创


  即兴编创教学涵盖的主要内容有:编创表演动作,一般结合演唱教学进行,意在增强歌曲演唱的艺术表现力;编创音乐故事或游戏,运用人声、乐器和其他声音材料以及各种音乐表现形式编创带有情节的故事或游戏,也可以选择一些有趣的故事或音乐性较强的游戏,启发引导学生为其编配合适的音乐;编创歌词,往往是结合欣赏和表现来进行,以丰富音乐表现,增加歌曲的情趣,锻炼和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编创节奏,可采用“节奏问答”、“节奏接龙”、“节奏重组”等形式即兴进行;编创旋律,可采用“旋律问答”、“旋律接龙”、“乐句填空”,“即兴模仿”等形式进行,如教师唱出或奏出一个乐句后,学生即兴进行同向或反向的模仿等。


  (3)创作实践


  创作实践涵盖的主要内容有:运用线条、色块、图形、图谱和乐谱记录声音和音乐;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编创节奏音型和旋律短句;利用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旋律短句或短曲,并能用乐谱记录下来;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用电脑编创音乐。


  创作实践既不同于“探索音响与音乐”和“即兴编创”,也不同专业音乐教育领域中的“作曲”。前者的探索也好,编创也好,均为模拟性、表现性的口头编创,不需要形成文本,也不必经过提前准备,其特点是“即兴”;后者则有着与基础音乐教育完全不同的、专业性极强的学科体系(如作曲法、和声学、曲式学、配器法等)。2011版课标适度降低了“创作实践”内容标准难度,突出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更加有利于这一内容的具体操作。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1. 音乐与相关文化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它涉及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等各个方面,其特点是知识面广、信息量大、参与性强。


  从根本上说,音乐课程是一种音乐文化素质的培养,因此,音乐新课程在传统音乐课程基础上设计了一个新的教学领域―音乐与相关文化。由于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内涵非常广泛,涉及音乐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舞蹈、美术、戏剧、影视等各类艺术和与艺术之外(语文、外语、历史、地理、体育等)的其他学科都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使得音乐与相关文化涵盖的教学内容相当丰富。


  由于音乐与相关文化教学领域的特殊性质,其在教材中的呈现方式与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等教学领域有较大的不同。虽然在某些方面它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音乐与相关文化是蕴涵在聆听、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的。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也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2. 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内容


  (1)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社会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充分揭示音乐的社会功能,了解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便成为学生音乐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现代社会生活中,伴随着大量音乐现象,诸如礼仪音乐(节日、庆典、队列、迎送、婚丧等)、实用音乐(广告、健身、舞蹈、医疗等)、背景音乐(休闲、餐饮、影视等),同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理解音乐对人生的意义,使学生热爱音乐,热爱生活,进而让音乐伴随终身,提高生活质量,这已经成为这一学习领域的主旨。


  对社会生活中的音乐,学生应该通过亲身参与社会音乐活动,体验生活中音乐乐趣的方式来进行。2011 版课标在学生听赏音乐的方式上增加了“现场演出”的内容,在使用的媒体中增加了“网络”的内容,进一步扩大了学生接触与获得音乐信息的范围。


  (2)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美术、舞蹈、戏剧、影视等姊妹艺术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并有着许多相似的特征,如对情绪、情感的表现就是各类艺术共同的特点。那么,在这一领域中就要抓住贯串各类艺术的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与运用各种艺术门类的不同表现手段,整合成综合性的教学方式,如用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用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等。


  音乐与姊妹艺术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是所有艺术差不多都涉及知觉、情感、创作过程、文化背景和审美愉悦,个性是不同的艺术有不同材料和形式,有不同的体验路径。因此,音乐与姊妹艺术的结合,将有效促进学生听觉、视觉、运动觉以及其他整合性感觉的形式,也将有助于学生获得更加丰富的审美意象和艺术感悟。


  (3)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音乐同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融合是音乐教学的一种良好形式,对于软化学科边缘、增强对交叉学科的理解、拓宽人文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在音乐教学实践中,不仅可以设计音乐与语文、历史、地理、社会等人文学科的综合课例,同样也可以把音乐与数学、物理、生物等自然学科整合起来,赋予音乐课新的内涵。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有着丰富的音乐教学资源。例如:体育―可以运用韵律操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语文―可以选用适宜的背景音乐为诗歌、散文配乐,烘托意境。这种融合式的音乐教学,突出了音乐文化的教学主线,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并以艺术化的方式促进相关学科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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