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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

作者: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体课程日标,内含在以下三个维度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比较。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4.合作。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三、知识与技能
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
2.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上述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进行表述,在实际操作中,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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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一、音乐鉴赏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标准]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荚,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价。
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比较,并进行综合评论。
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活动建议]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或方法,都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倡导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感知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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