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
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据传是古代越人的后裔,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聚居在我国贵州、湖南、广西等省,现有人口260多万,主要从事农业和林业生产,而在贵州省的黎平县是全国侗族聚居最多的县,有侗族人口35万。侗族居住的地方不仅风光秀美、民风淳朴,而且侗族也是一个极富创造性的民族,有民谚说:“侗人文化三样宝:鼓楼、大歌和花桥。”其中的大歌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耳朵和心灵去捕捉与欣赏的民间音乐。
由于以前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社交礼仪等都是靠着优美的歌声一代一代往下传,“汉人有字传书本,侗族无字传歌声;祖辈传唱到父辈,父辈传唱到儿孙”是侗民族生活的真实写照。 一直以来,世界音乐界认为中国没有多部和声艺术,复调音乐仅存于西方。上个世纪50年代,侗族大歌被中国着名音乐家郑律成偶然发现。1986年贵州侗歌合唱团赴法国演出时引起轰动,音乐界惊叹这是中国音乐史上的重大发现,从此扭转了国际上关于中国没有复调音乐(复调音乐:即若干旋律同时进行而组成有机整体的一种音乐形式。)的说法。侗族大歌在侗语中俗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之意。它是一种“众低独高”的音乐,必须由三人以上来进行演唱。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是其主要特点。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大自然之音,是大歌编创的一大特色,是产生声音大歌的自然根 源。它的主要内容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以及人间友谊,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因此凡是有大歌流行的侗族村寨,很少出现打架骂人、偷盗等行为,人们甚至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
侗族大歌“众低独高”、复调式多声部合唱方式是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的。大歌的结构一般由“果(组)”、“枚(首)”、“僧(段)”、“角(句)”来构成;大歌的演唱场合是比较讲究的,除平时训练外,大歌在重大节日、集体交往或接待远方尊贵的客人时才能在侗族村寨的标志性建筑鼓楼里演唱,所以侗族大歌又被称为“鼓楼大歌”。侗族大歌分为四大类:声音大歌(侗语称“嘎所”)、柔声大歌(侗语称“嘎嘛”)、伦理大歌(侗语称“嘎想”)、叙事大歌(侗语称“嘎吉”),其中的声音大歌是最精华的部分,声音的标题常以昆虫鸟兽或季节时令的名称命名,如《蝉歌》、《知了歌》、《三月歌》等。1986年10月,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执行主席约瑟芬・玛尔格维茨听了侗族大歌后激动地说:“在亚洲的东方一个仅百余万人口的少数民族,能够创造和保存这样古老而纯正的、如此闪光的民间合唱艺术,这在世界上实为少见。”
侗族人民视歌为宝,认为歌就是知识,就是文化,谁掌握的歌多,谁就是有知识的人。在侗族地区,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最有知识、最懂道理的人,因而很受侗人的尊重。侗族大歌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组成部分,它的演唱内容、表现形式,无不与侗人的习俗、性格、心理以及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
侗族大歌历史悠久,据有关史料记载,侗族大歌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早在宋代就有《老学庵笔记》关于侗人“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歌”的记载。明代邝露《赤雅》一书也有“侗人善音乐,弹胡琴,吹六管,长歌闭目,顿首摇足”的记载。可见,侗族大歌在明代就已在侗族部分地区盛行了。在历史的长河中,侗族人民创作出许多精美、且种类繁多的民歌。从音乐的角度来划分,可把侗族民歌分为“多声部歌”和“单声歌”两大类。侗族民间男女青年歌队演唱的多声部歌叫侗族大歌,它通常是同时唱出2―3个声部。第一个声部叫“唆胖”(侗语,即“独高音”),拖腔时,由1―3人轮换独唱;第二个或三个声部叫“唆吞姆”,由众多的人齐唱,当中有多声部。
大歌是侗族多声部歌总称,它有“鼓楼大歌”、“声音大歌”、“叙事大歌”、“礼俗大歌”、“儿童大歌”、“戏曲大歌”等若干种划分。此外,侗族大歌亦可按性别和年龄分为“男声大歌”、“女声大歌”、“童声大歌”等种类。随着时代的变迁,侗家歌师们为丰富大歌的内容和种类,满足人们文化生活的需求,又创作出许多歌唱新生活、赞美新时代的混声大歌。如今,侗族大歌蜚声国内外。上世纪80年代初,贵州省从江县小黄乡有一支侗族大歌队曾应邀到法国巴黎演唱,他们以优美的唱腔和表演技巧,博得了全场观众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1988年6月,贵州省榕江县“金蝉歌队”又应邀参加中国少儿艺术团赴法国和平儿童节十周年暨南特大众艺术节演唱侗族童声大歌,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