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学校艺术(音乐)课程标准制定的分析与比较
表3《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框架
对文本框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上述课程标准存在以下特点:(1)围绕素养展开文本。《指南》从提升审美能力角度出发,分两项子领域编制,发展幼儿艺术素养。《2022版艺术课标》和《2020版高中音乐课标》则将核心素养作为贯穿全文的主线,通过课程目标的制定进一步落实核心素养的培养,合理设定课程内容,综合发展学生艺术能力。(2)内容衔接科学合理。从整体来看,《2022版艺术课标》通过在一至二年级设置“趣味唱游”等学习任务,与幼儿园综合化、游戏化的课程相衔接;通过在八至九年级开设艺术选项,为学生进入高中阶段的分项艺术学习做好铺垫。同时,各课程标准都做到了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划分学段及学习模块,保障了学生学习过程的循序渐进。(3)学习质量清晰可评。课标通过对学业质量和典型表现的描述与阐释,使教师明晰了学生在完成课程后应达到的水平,为教学评价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学业质量描述还可以为教材的编写以及考试命题提供参照。
(二)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理念及框架
1. 理念
(1)以核心“艺术素养”为纲。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将学生的核心“艺术素养”提升为整个艺术标准编制以及实施的纲领,并且通过“哲学基础”和“终身目标”的确定,对艺术素养的内涵进行了具体的陈述。艺术素养的内涵体现为以下五点:交流与沟通素养;创造性个体素养;文化历史纽带;健康、活泼、生动、全面的人格;社会参与度。[30]这些内涵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学科知识与技能,是对人的一般广义品质的凝练,引领着美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31]
(2)理解为先的教学设计理念。
在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中,理解为先的教学设计理念被明确为标准制定的思想基础。理解为先,便是为理解而教,注重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理解。这一理念的核心之处,便是突出对“大概念”培养的重视。“大概念”是指经过学生内化,并在大部分细节遗忘之后仍然能够保留下来的重要的领悟。在教学中,“大概念”的实现有赖于提出“关键问题”并落实于学生的“持久理解”。“持久理解”是指学生对事物了解并在忘了许多之后保留的重要理念或重要理解细节[32],而“关键问题”的设置是为了激发学生主动进行思考与探究,从而引发学生的“持久理解”。
为达到“为理解而教”这一教学目标,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采用了“逆向设计”法则,即从预设的目标出发对课程内容、教学模式以及教学评价进行设计。“逆向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对学习目标做出初步预设,再设定达到目标所要求的标准,最后再进行学习与教学活动的设计。[33]“逆向设计”法则的选用,意味着美国艺术教育的目光从过去的“学科知识”转向“人的发展”。[34]
(3)对艺术学习过程的强调。
艺术过程是实现艺术学习和艺术活动的认知与身体行动。经过科学设计的艺术过程,是一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和评估的重要保障。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在理念中明确提出要将艺术过程置于首要位置,在艺术学习中,将创造性实践作为应用艺术过程的桥梁。[35]为了突出各艺术学科之间的联系,同时能将各艺术学科融入艺术过程中,该标准将五门艺术学科的艺术过程统一为四项,即创造、表现/制作/呈现、反应和联系。
2. 框架
“哲学基础”和“终身目标”的明确为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制定奠定了框架基础,通过对五门艺术学科学习的共同期望的阐述,明晰了学生在艺术学习过程中所需具备的艺术素养。五门学科还有着共同的四大艺术过程以及十一项锚定标准,这些都凸显了各艺术学科之间的联系。锚定标准是指教师所期待的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展示出的知识与技能。作为框架中另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的“表现标准”,则是指不同年级学生学习某一艺术学科时应当达到的艺术成就。由于在高中阶段,学生在任何年级都可以选择艺术课程进行学习,因此,高中阶段的标准并未按照年级设定,而是设置了熟练水平、精通水平以及高级水平三个水平层次。
除了上述基本内容外,“教学保障性资源”也充实了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内容,其主要包括持久理解、关键问题、过程要素、术语以及基石性评估模型。过程要素的设置是为了帮助教师与学生更具体地了解艺术学习中所应关注的核心要素。与外部开发的标准化测验不同,基石性评估模型是一种课程嵌入型评价方式,可以作为用来表明学习成就的一种依据,其将21世纪技能与各艺术学科学习内容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将知识与技能应用到真实且相关的背景中去。
表4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框架
三、两国学校艺术(音乐)课程标准的比较
本研究对中美两国艺术(音乐)课程标准的比较主要是结合上文对二者制定背景、理念以及框架三方面的梳理展开的。首先,从制定背景来看,两国音乐教育虽然有着相似的发展境况,但是由于国家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同,其标准的制定以及推广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其次,两国标准对艺术素养、学习过程以及课程综合理念的共同强调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及构建综合型课程的追求,而对“逆向设计”法则的提倡则为上述观点的落实提供了可行的课程设计方法。最后,两国的标准都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特点设置的评价/表现标准以及学习内容,体现了两国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而对“分段式”或“一贯制”编制模式的选择,则是基于两国国内教育实际情况的考量。
(一)相似的发展境况,不同的教育管理体制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面对日新月异的国际局势,培养面向21世纪的人才成了中美两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世界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发展推动着两国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的进程。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则为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现实依据。结合各类标准修订的背景来看,两国学校音乐教育由于发展经历的不同,在不同的方面有待改善,同时还存在着音乐教育的公平性不足以及音乐教师队伍需进一步建设等共性问题。
虽然两国在音乐教育的发展境况上具有相似性,但是由于两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同,在音乐课程标准和相关文件的制定以及实施方面,仍存在着一定差异性。由中央统一管理的教育体制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中国的最高教育管理部门是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及相关文件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编制以及试点后,统一向全国推广的,保证了课程标准的普及。[36]而美国作为联邦制的国家,其各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由州政府主导。2014年版的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由国家核心艺术标准联盟制定,该联盟隶属于美国大学理事会这一全美最大的非政府性教育组织。虽然这是一部国家级的标准,但其推广建立在各州自愿使用的基础之上。[37]据统计,自2014年该标准颁布至2018年底,美国50个州中只有27个州在一个或多个艺术学科的标准制定中参考了《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内容。[38]总体而言,中美两国的音乐教育事业面临着相似的发展境况,但由于两国政治体制的不同,在国家级课程标准的制定及推广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