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戏曲曲艺 > 壮剧 >

壮剧的简介介绍

作者: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31   点击:

壮剧是壮族的戏曲艺术形式,是在壮族民间歌舞和说唱技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由于地域环境、方言土语、音乐唱腔、表演风格及伴奏乐器的差异,形成了多种壮族戏曲,大致可分为广西北路壮剧、广西南路壮剧,云南壮剧、广西壮族师公戏(又称壮师剧)和壮族吊线木偶戏等5个品种。旧时壮族自称“布托”,意即“土著者”、“本地人”,把壮戏称为“昌托”即“土戏”,以别于汉族剧种。壮师剧全称为壮族师公戏,因其脱胎于壮族民间师公教的祭祀娱神歌舞而沿称。

北路壮剧流传于桂西壮语北部方言地区的广西田林、西林、隆林、百色、乐业等县。乾隆年间田林旧州艺人开始用当地壮话和民歌坐唱故事,出现“板凳戏”和“游院戏”,后来田林、隆林艺人相继组建土戏班开始搭台演戏。南路壮剧流传于壮语南部方言地区的桂西德保、靖西、那坡、天等、大新、田东、田阳等县,因演唱以“呀哈嗨”作衬腔,俗称“呀哈戏”。在毗邻的越南北部,与我国壮族母语同源的侬族、岱族中也有“呀哈戏”流传。清道光年间,天保(今德保)艺人组建土戏班,揉山歌和民间小调为唱腔形成马隘戏;光绪年间,靖西足院的壮族吊线木偶戏艺人组建以人代偶、做唱合一的足院戏。后来马隘戏与足院戏交流融合,形成了南路壮剧。1955年,德保东安街业余壮剧团带《宝葫芦》参加全国群众文艺观摩会演获优秀节目奖,是为壮剧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壮族师公戏流传于桂中的贵港、来宾、武宣、象州、合山、柳城、忻城、金秀、宜州、河池等县市,原是师公(巫师)在法事仪式中载各种神灵面具(又称戏面)跳娱神歌舞、唱酬神故事,清同治年间,发展成为分角色演唱民间传说故事的戏剧形式,各地乡村设有师公馆(团)逐代相继传授。建国初期,师公戏班脱离了宗教法事仪式活动,由爱好文艺的男女青年组成业余师公戏剧团,壮师剧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上一篇:壮剧的传承意义 下一篇:壮剧的介绍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QQ:3999112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