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一]贝多芬在中国的接受史初探
本文为北京大学教授、著名德国文学研究专家严宝瑜先生2007年发表于《音乐研究》上的论文,较为全面、详细的梳理了贝多芬及他的音乐在中国被学习、喜爱、接受和研究的过程,特此连载刊登。
相关内容请参阅本文“连载二”http://musicology.cn/papers/musicology/200804/2445.html
一、李叔同与鲁迅是开辟贝多芬在中国接受的先驱
介绍贝多芬到中国来的第一人是李叔同(1880-1942)。这位学堂乐歌先驱者之一1905年去日本留学,入上野美术专科学校学绘画,兼修音乐。他鉴于音乐之伟力能“促社会之健全;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效用之力,宁有极矣。” 1906年在日本独力创办《音乐小杂志》―我国近代音乐史上第一个音乐杂志― 撰文 “比独芬传”300余字,除简短介绍贝多芬的生平外,他在文中赞扬了这位西方大音乐家对待音乐创作精益求精的严谨态度和不怕艰苦的磨砺精神,他写道:“每有著作,辄审定数回,兢兢以遗误是懔。旧著之书,时加厘纂,脱有错误,必力诋之。其不掩己之短尤如此。”李叔同欲以贝多芬的认真精神鞭策自己和当时国人学堂乐歌的创作和学习,据此他在该杂志另一文《昨非录》中自责过去工作做得不够认真。书杂志的扉页是他自画的一幅贝多芬的木炭画并冠以“乐圣比独芬”字样,从此贝多芬以“乐圣”的称号在中国流传下来了。这个刊物志只出了一期,他寄请国内友人代为发行,发行数不明1,估计为数不多。
1907年鲁迅在留学日本之际,为《河南》杂志写了一篇文章,题目为《科学史教篇》。这是一篇宣传“科学救国”的文章。但在文章的结束处,提出了发展科学的同时,不能忘记发展文学艺术。他认为中国需要认识西方大科学家的同时也需要知道西方的文学,美术,音乐大师如:狭斯丕尔(莎士比亚),洛菲罗(拉菲尔),和培得诃芬(贝多芬)等,因为“盖知举世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竭,如是既久,则美上之感情漓,名敏之思想失,所谓科学,也同趋于无有矣。”2鲁迅此言尚有现实意义。
鲁迅和李叔同是在清末和民国初年提到中国需要贝多芬,那时中国处在旧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音乐教育则处在“学堂乐歌”阶段,也就是处在起始的萌芽状态,这两位先知先觉者在西方诸多的音乐家中挑出贝多芬为效法对象,这对尚处在启蒙阶段的近代中国音乐实属可贵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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