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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在音乐中升华 ――学习《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体会

作者:孙为民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作者:东山二中孙为民
  
  高中音乐,历来是一个备受冷漠的领域。同时,传统的高中音乐教学,由于应试教育及传统教学思想的影响,存在着严重的知识教学和简单训练倾向。《音乐课程标准》与高中新课改一同诞生,它不但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理念,还提出了系统的实施策略,设计了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特性的音乐教学内容。因此,学习新“课标”,树立音乐教育新观念,是马上就要进入课改的每个音乐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迫切要求。
  
  一、突显以人为本,还原审美教育本性
  
  《音乐课程标准》与原《大纲》相比,一个重要的突破是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在音乐教育中,就是强调:人,是音乐教育的主体,也是音乐教育的目的。苏霍姆林斯基曾说:“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长期以来,我们音乐教育的实践往往只顾及知识、技能,而忽略了人,忽略人的心灵与情感,丢弃了音乐本身所蕴涵的文化底蕴,抛开了学生。于是,音乐与人相隔离,音乐和音乐从此没有了灵魂和情性。
  
  以美育为基本属性的音乐学科,其教育、教学形式与过程同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相互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为音乐教育的目的之一。罗丹说:“艺术是情感”。音乐,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高中音乐课程作为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点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高中音乐教育的基本方式,即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因此,在教学中,就要以强化学生的审美体验和提高审美能力为核心,为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上好每一堂课,以内在的节奏动力感培养学生勇敢顽强,不怕困难的精神,以和谐平衡的韵律感培养学生的人格;以音乐特有的空间感召力,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逐步培养高层次的审美意识,提高分辨真假、善恶的能力,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情操。
  
  二、转变教师角色,关注学生自主探究
  
  《标准》强调:“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把“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列为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但长期以来,在课堂上教师都以教会学生学习知识技能为目的,习惯地把学生当作教学对象,却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严重扼杀了学生的个性,也冲淡了对音乐的学习兴趣。
  
  要改变这种教学模式,首先要建立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师角色。要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的人际环境和愉悦的学习氛围,在教学过程中要突显对学生的尊重、理解和信任,在学生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师生要共同合作;教师的课堂语言要融情于声、寓理于声,让学生对教师产生亲近感和认同感。
  
  同时,音乐教师要从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上入手,以“导”和“助”的方式,激发学生主动求知的欲望,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通过自己的主动求知、探索发现而得到的知识要比教师的直接阐述来得深刻,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如果音乐老师在教学中,能注意激励学生,促使其自觉思考、主动实践,允许学生有标新立异和独立的思维方式,学会对音乐作品总结性的结论提出质疑,学会对音乐作品积极地作出反应,并能明确地表达他们对音乐作品的深刻理解,那么,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就会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并能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体会到音乐的乐趣,音乐课堂便会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长久地留在学生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
  
  三、重视音乐实践,深化学生体验
  
  《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音乐教师应该认真地贯彻上述原则,在教学中尽可能地为全体学生提供接触、表现音乐的机会。合唱团、舞蹈队只能使部分学生得到锻炼,校级歌咏比赛、艺术节虽然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时间较短,仍属短期性活动,不能满足多数学生对艺术的强烈需求。那么教师还可利用课堂和学生的课余时间,以音乐教室、校园媒体等为依托,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音乐艺术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在艺术活动中以各自的视角接触音乐、走进音乐、发现自我。即使是在“音乐鉴赏”这样的教学模块,也应注意结合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进行。不能停留于被动的聆听,而应积极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出反映:语言反映(对音乐进行描述)、身体反映(运用动作表现音乐)、内心反映(内在音乐体验)、歌唱反映(唱音乐主题)等,让学生学会欣赏音乐的方法,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树立人人都能听音乐,人人都会听音乐、人人都爱听音乐的良好信念。
  
  如今时代,多媒体技术迅速发展并普及,这为音乐开辟了一片崭新而又广阔的天地。多媒体教学将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视听结合的多感官刺激和环境,使原来抽象的、难以理解的内容变得生动、有趣和栩栩如生。学生学习的阵地可以由课内延伸到课外,这种宽泛、灵活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研究性学习提供了操作平台,极大地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教师要充分利用好多媒体,提高课堂教学的容量,为学生提供大量的信息与资料,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弘扬民族文化,优化审美情趣
  
  《标准》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中国的民族音乐讲究“气韵”和“意境”,强调创作的“风骨”、“神貌”,注重人与自然的谐调,追求艺术表达中的情感、伦理的结合与渗透,推崇艺术表现的含蓄和委婉。它真实记录了中华民族的痛苦和欢乐,也寄托着一种文化的情感、梦幻和理想。民族音乐是民族文化、民族灵魂的重要载体,音乐教育应当把民族音乐置于重要的位置。
  
  但是,我们的民族音乐却一直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面对铺天盖地的通俗歌曲,民族音乐渐渐远离了曾经熟悉自己的观众。当代的高中学生,对于民族音乐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无知更是令每一位音乐教育者始料不及,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体系和年龄结构中出现了断层,从而极大地阻碍了民族音乐的继承和发展。
  
  民族音乐的根茎深深地扎根在本民族的土地上,也正因为如此,民族音乐才具有迷人的魅力。民族音乐是和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息息相关的,就好象一个人的种族、肤色一样,缺一不可。有鉴于此,加强学生民族音乐教育,是弘扬民族精神的一种表现和需要。教师在教学设计方面,应丰富以中国民族音乐为核心的教学内容,扩充民族音乐的知识面,让学生多了解和接触我国各时期、各类型的优秀民族音乐及其理论,陶冶情操,开拓音乐视野。教师要充分利用音乐课堂,上好民族音乐欣赏课,让学生多听、多唱、多领会,深刻感受中国民族音乐的深厚文化底蕴,从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也可组织一些民族特色较浓的音乐会,提高学生对艺术的鉴赏能力,启迪学生的心灵,使民族音乐的精神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学生的心灵,伴随着学生的成长。
  
  高中音乐新课程,有着全新的理念和丰富的内容,而突显审美教育的本性,让学生充分感受音乐、体验音乐、表现音乐、走进音乐,让音乐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让音乐提升学生的心灵,却是音乐教育改革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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