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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究汉代乐府民歌与乐府歌诗,文人诗歌之间关系

作者:钟隽迪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31   点击:

“汉乐府”是我国汉代音乐鼎盛发展的宝贵结晶,对后世音乐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探索意义。如今在“汉代乐府”这块研究领域,有这样几个词汇占据着显眼的位置,它们是“乐府民歌”、“乐府歌诗”、“乐府文人诗歌”等,它们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划分,而是既有相互重叠、相互交错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本质区别。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错综复杂,源远流长的关系呢,在“汉乐府”的兴盛发展中它们是怎样彼此影响彼此作用的,它们的内容形式又受到哪些时代性因素的影响,它们的不同之处和相同之处分别是什么?  

笔者认为可以分别从其形态构成的溯源,内容特征,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研究。  

要弄清楚这些问题,首先要掌握“乐府”的准确概念,“乐府”一词在古代有多种含义,最初是指官府管理音乐而专门设立的机构。汉承秦制,也设立了专门的乐府机构,为了区别于文人制作的乐府歌辞,习惯上把采自民间的歌辞称为“乐府民歌”。“乐府民歌”源自乐府从各地收集的民歌,除本土音乐外又包括异邦音乐,汉代乐府就收集了来自西域的音乐并改编了一部分,如协律都尉李延年的《新声二十八解》改编自《摩柯兜勒》。  

汉代人把由乐府保存的原本在民间流传的,并由乐府配乐演唱的诗称为“歌诗”,“歌诗”在魏晋以后也称为“乐府”。“乐府歌诗”的诗辞既来自民间,那么它和同样来自民间的“乐府民歌”应该有相同的承袭之处。笔者将二者同《诗经》,《楚辞》相联系,因为后两者是我国古代诗歌集大成者,对“汉乐府”必定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诗经》是广大群众集体创作的作品,究其原来的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通过对先秦资料的考察,诗最初的作用是用来歌唱的,也就是说,诗是为乐而生,服务于乐的。“楚辞”是战国后期以屈原为代表的诗人,在楚国民歌基础上开创的一种新诗体,它更多的来自于个体诗人的创作,并且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由此可以看出,“乐府民歌”在创作形式和思想内容上更偏向于《诗经》,同样来自于普通大众的集体创作,较为真实的反映了人民情感生活和社会风貌。而“乐府歌诗”则与“楚辞”有相通之处,“楚辞”开创了“文学诗”的形式,“诗”不再仅是为歌唱而创作,“诗”所表达的思想意蕴超越了音乐形式的限制,于是有浪漫主义超越现实主义而存在。“乐府歌诗”是先有“诗”,再为了“诗”而配乐歌唱,此时“诗”在“歌”、“乐”、“诗”三者之间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内容方面,“乐府民歌”的歌辞创作仅来自民间,而“乐府歌诗”的“诗”应包括了文人创作和民间歌谣。在创作者方面,“乐府民歌”主要反映了社会中某个阶层或某个群体共同的生活、思想感情特征,具有大众性和客观性。“乐府歌诗”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同阶层的个体人生经历、思想感情特征,具有多样性和主观性。  

虽然汉代乐府民歌和文人诗歌是由不同阶级的创作者创作的,它们的体裁形式和表达的思想情感有很多同异之处。文人诗歌直接萌生于“楚辞”的诗歌体系,然汉代文人五言诗却是在乐府民歌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乐府民歌对汉代文人诗歌体裁的成熟起到了推动作用。汉乐府民歌继承和发扬了《诗经》民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开创了叙事诗风格,内容多表现民众的悲苦、怨恨与反抗,同时反映了爱情、婚姻、家庭问题这一永恒主题,并藉之歌颂了当时人们追求的坚贞爱情和他们反抗封建礼教的斗争。文人诗歌则是通过诗人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与诗人自身的人生境遇,精神生活,人格品质紧密相连,通过一个侧面来透视出汉代社会的当下风貌。  

  

四川音乐学院 音乐学系2009级 音乐学理论专业  

钟隽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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