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史(二)
歌舞大曲
(前221—公元960)
这段历史将近1200年,它同样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包括秦、两汉、三国、晋(前221—公元420年),后一时期为南北朝、隋、唐、五代(420—960年)。两个时期的共同特点是:歌舞大曲是音乐的主要形式。它们的区别则在于:前一时期汉族音乐是主要的音乐成份,后一时期经过历史上空前的中外各族音乐大交流而达到了歌舞音乐的峰巅。
秦立国很短,只有14年时间,但它却并不是过渡性质,而是开创性质,汉只是承袭秦的制度而已。在音乐上,汉就承袭了秦创立的乐府机构。秦代管理音乐有两大机构。其一是“太乐”,从属于“奉常”,“奉常”是掌礼的,所以“太乐”是管的礼仪音乐。另一就是“乐府”,从属于“少府”,“少府”的职能是搜罗全国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挥霍,所以“乐府”也就是搜罗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精神享受的机构了。
乐府在汉武帝时(前140—前87)受到格外重视,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搜集了“赵、代、秦、楚”(相当于今天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广大地区的民歌,又请着名文人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创作诗赋、歌词,由李延年作曲。李延年是富有音乐传统的中山地方的人,父母兄弟都是从事音乐工作的伎人。李延年因为善舞的妹妹受汉武帝宠幸而被封为“协律都尉”,这是个不见于常设职位的临时封赠,但李延年在这个职位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音乐才智。所谓“协律”,指音乐的创作和演出,李延年善作曲,也善改编新曲,人们称他的音乐是“新声”、“新声曲”、“新变声”。
武帝时开始,乐府越来越庞大,起初宴会娱乐,不过歌童歌女70人演唱,另有乐队伴奏,规模并不算大。但是到后来乐府属下已有八百多人,所以到公元前7年,就不得不取消乐府,但被裁撤的却大都是各地的演唱演奏人才,剩下的小部分则被分配入“太乐”,改从事雅乐活动。但二百年间,尤其是汉武帝以后的一百年间,乐府的影响是极大的,后代虽无乐府的名目,但基本上有着相应的建置,而且后代把与乐府搜集的歌谣相似的歌体也都称之为“乐府”。
乐府搜集的最有名的歌曲形式叫“相和歌”。“相和歌”本是民间的无伴奏“徒歌”,往往一人唱,几人和,在这个基础上加丝类、竹类乐器伴奏,也就是“丝竹更(交替)相和”,就称为“相和歌”。丝竹类伴奏乐器有琴、瑟、筝、琵琶、笛、笙、篪,而由歌唱者敲节鼓统一节奏。相和歌的结构形式比较多样,既可以一曲到底,不分段落,也可以分两个以上段落,每个段落称为一“解”。结构较为大的,后来也称为“大曲”,“大曲”有时前面有相当于引子的“艳”段,后面有尾声性质的“趋”或“乱”段。这样的结构形式,已可表现比较复杂的内容或情感。相和歌已明确有几种不同的调高,并记明哪首乐曲属哪个调,我们虽然从秦以前的乐器和文献记载上知道,早就有调高不同的现象,但那时却没有调名。确立调名,是相和歌中才有的。相和歌的五个基本调名叫平调、清调、瑟调、楚调、侧调。其中前面三调在晋以后为清商乐专用,又称“清商三调”。
平调以黄钟为宫,所以平调就是正调的意思,也就是基本调。瑟调和清调,分别是平调的下四度和上四度调,它们是在乐器上最易转换的近关系调。但是在笛上,这三个调的名称并不相同。平调,笛上称正声调;瑟调,笛上称下征调;清调,笛上称清角之调。以正声调为标准,其它调的宫音相当于正声调的什么音,就叫什么调。
商乐是相和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东晋政权南迁(4世纪初)以后,南方的音乐随着有了更显着的地位。地处长江下游的吴地歌曲在战国时本就有名,称为“吴 ”,现在则被呼为“吴声”;长江中游早就出名的“楚声”在新的时代叫做“西曲”。它们都是在原地新发展起的声乐,不能理解成旧调新唱。吴声、西曲和南迁后带来的以北方民歌为主的相和歌合流,当时给了个新名字,就叫“清商乐”,也简称“清乐”。吴声、西曲都是短小的歌曲,一般为四句,有时在前面加一引子,或后面加一尾声,称为“和”或“送”。和相和歌的“艳”、“趋”(“乱”)不同的是,相和歌的这些段落有时并不歌唱(估计应为器乐段落),吴声和西曲则一律是歌唱的,而且多半是合唱。
秦汉以后,钟、磬在乐队中的重要地位逐渐为竽、瑟代替,一钟双音慢慢就失传了。竽和瑟可以演奏旋律性强和比较快速的乐曲,西汉的着述中形容弹瑟的双手在弦上起落,犹如飞速上下绕飞的小虫“蠛蠓”,可见旋律进行之快。擅长烘托庄严肃穆气氛的钟、磬是不能与之相比的。瑟无论在制作上和演奏上在汉代都达到了高峰,例如其“挥”的演奏方法(即以一个手指飞快地往返拨弦)已十分普遍,以致可以作为拨弦演奏的通称。而这一方法失传后只是近代才用于筝演奏(筝的“摇指”,与古代瑟的“挥”近似),瑟的双手齐弹或轮流演奏旋律的手法也只是近代才又在筝上出现。琴在汉以后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出土的西汉琴还是半截音箱,半截实木的构造,比瑟要简陋得多。但它小巧,方便,很受文人的重视,也就容易得到改进,大约魏晋之时,琴的形制便与今天流行的差不多了。筝也是东汉末发展起来的乐器。它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的秦,但那时是作为粗糙而不入耳的乐器被提起的。西汉时其地位并未改变。东汉末,筝的形制也由半截音箱改为通体音箱,和琴一齐向瑟靠拢。(中国历史上的弦乐器本来有两种类型,估计是两种文化来源,一种是瑟,通体是音箱,另一种是琴、筑、筝,都是一半为实木,一半为音箱。但最晚不过魏晋,就全部归并为通体音箱的结构了。)改进了的筝立即成为重要乐器,因为它比瑟小,音区比瑟高,出音脆亮,演奏技巧又比瑟简单,于是逐渐替代了瑟。(东晋以后,瑟的形制已失传,又反过来模仿筝形造“瑟”,不过只是“大筝”而已,没有实际演奏价值,因此渐渐沦为“摆设”。)竽、瑟为主的乐队又变而为竹、笛、筝为主了。这一时期值得注意的乐器还有琵琶和箜篌,这两种实际上都是外来乐器,古籍中也有说是自己造的,应系伪托,不可信。箜篌分卧、竖两种,其实是来源不同的两类乐器。卧箜篌似瑟而小,七弦、面上有通品,用拨弹奏。竖箜篌类似竖琴,但要小得多,用双手拨奏。琵琶是直柄连接扁圆体共鸣箱,柄上设有通品的四弦乐器。《晋书》记载说阮咸“妙解音律,善弹琵琶。”今出土南朝墓画像砖上所画阮咸像,阮咸手持用拨弹奏的,正是当时的琵琶南北朝以后,梨形音箱的曲项琵琶兴起,这种直柄的琵琶便被淘汰、遗忘了。到唐代,从古墓中出土的直柄琵琶,一般人已不认识,经请教专人,才知是阮咸善弹的琵琶。因此
就称它为阮咸,今或简称“阮”。
秦汉以后,祭祀乐舞相对前代势头已有下降,而一般用于宴饮场合的舞蹈比秦以前却活跃得多,这些舞蹈称为“杂舞”。着名的有《盘舞》、《[革卑]舞》、《铎舞》、《拂舞》、《白[贮]》(“贝”换成“纟”),这些舞的名目,指明了舞的导具,例如《舞》用有柄小鼓,《铎舞》执铎,等等。《舞》则以盘覆地(多为七盘),外加扁鼓(一鼓或二鼓),舞者即舞蹈于盘、鼓之上,兼踏鼓加强节奏。为杂舞伴奏的乐队,有学者认为是黄门鼓吹。其主要乐器有建鼓、竽、瑟、箫(排箫)、埙,外加钟、磬。今之学者一般以为汉魏大曲均有舞蹈,但这是仅仅根据“凡诸大曲竟,《黄老弹》独出舞,无辞”这几句话所作推测,而这几句话却并不能得出凡大曲必伴有舞的结论。所以汉魏大曲是否伴舞,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才能作出正确结论。但大曲后必接有舞蹈,则是无疑的。
汉以后新发展起一种音乐形式,叫“鼓吹乐”。这其实是一个极笼统的名称,顾名思义,凡以鼓和吹乐器为主演奏的音乐,都叫“鼓吹乐”,但有时候它又有具体所指。“黄门鼓吹”也是一种鼓吹乐,演奏汉代皇帝飨宴群臣的“食举乐”,并奏杂舞曲。有时候“鼓吹”又专指有箫、笳(一种失传的西北少数民族吹乐器)的乐队配制,于“朝会道路”作仪仗用;而有鼓、角(也是失传的当时西北少数民族乐器)的则叫“横吹”,军队中使用,骑在马上演奏(唱)。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就利用西北传来的乐曲创作过“新声二十八解(曲)”,后为横吹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