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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变音乐课堂教学的“你、我、他”

作者: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摘自:《人教社》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下面简称《课标》)认为:音乐教育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音乐课全部教学活动都应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让学生敢于自信地来表现音乐、表现自我。而传统的音乐教学注重识谱和技能训练,忽视对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忽视学生内心的感受,忽视教学的“人性化”设计,严重打击学生表现自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于音乐教育教学理念的全方位的改革,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要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把传统“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教学方式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从而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的教学方式。而在实际教学中,该如何转变音乐课教学的“你、我、他”呢?

所谓的“你”是指教学内容选用的多样性、适用性。传统教学内容所选用的歌曲、乐曲以及练习曲都包含了爱祖国、爱学习、爱科学、树立远大理想、继承革命传统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而音乐新《课标》则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提倡注重学生的实践活动,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音乐的实践中去。例如人教版教材小学音乐二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放风筝》是一节听赏课,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将课堂置于大自然中,让学生一边放风筝,一边听赏,使师生“身临其境”,体验民歌的独特韵味。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

教学中教师要在充分挖掘现有教材内容的同时,充分利用当地课程资源,适当更新和补充教学内容。把时代气息浓、紧贴学生现实生活、符合学生“胃口”的内容充实到教学中,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情感。另外笔者认为唱歌教学可以不拘于课本教材,适时安排一些与教学进度相符,深爱学生们喜欢的曲目在课堂上让学生学唱,以诱发学生兴趣,使其快乐学习。

所谓的“我”是指教师观念与角色的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主要以传授知识、技能为目的,把学生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而现代教学方法就是要把学生的被动地位变为主动,做学习的主人,成为课堂的主体。新的教育理念则要求教师既要更新观念,又要改变角色;既要做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又要做学生探究、创新的开拓者。

如三年级下册表演课《我们大家一起跳起来》,教师指导学生熟练掌握集体舞的动作要领后,走下讲台和学生们一起唱唱跳跳,共同来体验、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这时教师的角色将由引导者转变为合作者、参与者,与学生建立一种共享的伙伴型的师生关系,真正把教学过程建立在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交流互动的感情基础上。

所谓的“他”是指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素质教育的思想,是新《课标》的教育理念。传统的教学形式是学生围绕教师转,学生的学完全服从于教师的教。教师怎样教,学生怎样学,一切服从于教师,这种教学方式降低了学生上课的兴趣,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也彻底被压抑了,而创新就更加无从谈起。

新《课标》明确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如人教版课标教材小学音乐五年级上册第六单元活动课《鼓声传情》,通过活动让学生掌握附点八分音符(5.),可以采用小马慢慢走、小马慢慢跑、小马快快跑三种不同节奏进行对比。活动时学生用鼓声模拟小马跑的动作来体验出附点八分音符的规律,正像小马快跑发出的马蹄声,活动结束时学生便会把附点八分音符的唱法熟记在心。而旧教材就以图示或谱例进行直观教学。两者相对而言,还是学生自身体验掌握的更好。

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要把课堂还给学生。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敢于自信地表现音乐、表现自我,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音乐课堂教学的“你、我、他”三者缺一不可,是有机的统一体。如果离开了“你”,教学内容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离开了“我”,教学过程就失去沟通的桥梁;如果离开了“他”,教学形式多么出色也毫无意义。只有“你、我、他”三者俱全,课堂教学才既能把握教学内容标准的弹性尺度,又能激励师生之间“互教互学”,促进“教”与“学”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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