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与舞蹈模块教学的分析
摘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对高中音乐课程内容进行了拓展,采用了模块教学方式,设计了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舞蹈为音乐的姊妹艺术,此模块的设立,可以使学生接受艺术熏陶,有助于他们塑造良好的姿态性格,培养良好的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文章主要论述了在科学训练舞蹈技术、技巧的基础上,如何重视音乐知识的培养,将音乐与舞蹈学习有机结合,以及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上,如何有效地融合多元文化,如何注重学生创造意识的开发,并作出了认真的思考和探究。
关键词:“音乐与舞蹈”模块;音乐素养;创造意识;教材内容;
1. 舞蹈学习与音乐素养的培养
想要学好舞蹈就要先懂音乐,这是因为舞蹈与音乐的节奏和所要表达的情绪都是相同的,两者必须高度统一。常言道:“一个舞蹈演员,倘若没有敏锐的音乐感是跳不好舞的,也不能使舞蹈富有无限的魅力和高度的艺术性,更不能带给人美的享受。”学生只有对音乐认真分析,才能提高自己的音乐鉴赏能力,以及艺术形象的塑造能力。
在音乐要素里,节奏是音乐的骨架,是最基本的,是可以将舞蹈与音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素。在舞蹈教学中,学生的节奏感对舞蹈动作的掌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要求学生动作规范、流畅的前提下,教师要对学生加强音乐节奏的敏感性训练。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个学生,身材比例很好,软开度和爆发力都特别强,也非常的协调,但是节奏感差,跳舞时总是卡不上拍子,在维族舞中,不知道什么叫切分音,在芭蕾舞中无法察觉节奏的变化,那么他的表演便是不完整的。如果学生的音乐素养跟不上,舞蹈教学就很难顺利进行。所以,我们需要在舞蹈实践前增加一些音乐教学的内容。如具有民族特色的竹竿舞,听音乐做出一些简单的肢体反应(跳呼啦圈)等,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逐步提高对节奏的敏感度,培养其音乐知识素养。
除了节奏感外,我们还应注意音乐美感的培养。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唯有热爱才能投入,因此,想要推动音乐与舞蹈模块教学的顺利开展,应该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入手,而建立高水平、个性化的审美无异于是最佳途径之一。美是一种个人的感受,具有独特性,同时又具有大众性,审美的搭建有利于学生鉴赏舞蹈、音乐时产生更加直观的视觉感受,以及立体的听觉效果,另外,在欣赏舞蹈表演、音乐演奏时,学生能在潜移默化间积累舞蹈语言,在音乐与舞蹈动作之间形成联系,为舞蹈实践和创新提供素材。
艺术的实践与感悟能力是音乐美的形成基础。从小接受过乐器学习的学生,他的感悟能力就强,就要比没有接受过乐器学习的人更容易接受和理解音乐作品,在课堂上接受新动作的能力及完成的质量也比没学习过乐器的人好。而这种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经过艺术实践和自身的感悟综合发展而成。
鉴赏作品是每节课必不可少的环节,把优秀的舞蹈剧目或者是相关音乐作品推送给学生,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觉,让学生自主感悟音乐中的旋律美、意境美,领略舞蹈中的姿态美、形态美。有些乐曲可以利用学校现有的乐器,给学生示范演奏,使学生更加直观地去感受音乐,提高其审美能力。当学生对音乐产生情绪或画面感的同时,他们的心灵就可以得到美化。在对音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感觉以后,再通过生动的舞蹈画面让学生对比自己脑海中的画面与舞蹈的表象有何差别,从而更深刻地体会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由此可见,在舞蹈教学中对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日常教学中,在学生掌握了基本舞蹈动作之余,要不断培养学生的表现意识和情感意识。特别是普通高中生,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学习过舞蹈,缺乏舞蹈方面的基本知识,自身的音乐素养也不够强,所以,在舞蹈中表现美的意识就会薄弱一些。教师要真正了解学生,因材施教,努力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用优秀的音乐和舞蹈作品去感染学生,帮助学生规范地完成舞蹈动作,提高他们的舞蹈技术技巧,准确地适应音乐的各种速度、节奏、音色、力度、情绪的变化,从而自如地用形体、舞姿、眼神、肌肉,甚至调动每根筋骨去生动地表现音乐作品。
2. 舞蹈学习与创造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