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任务下高校声乐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策略研究
(二)加强教学过程评价
学生的思想修养、价值取向、音乐素养其实很难通过指标给予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很难十分准确地去判断。那么,如何界定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优良的音乐素养呢?在笔者看来,可以通过课中和课后两条途径进行观察。第一,课堂观察: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第二,课后观察:观察学生课后都在做什么。学生对于作业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类学生对待自己的学习总是认真负责,每次都能很好地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课后也会注重和教师沟通交流。懂得自我学习、拓展知识面,利用互联网等学习工具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水平,在学习上具有较高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效果自然比其他学生好。通过多年的教学观察,这类对自我要求较高的学生往往思想修养和艺术素养较好,懂得如何规划自己的人生,对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习目标和人生目标都很明确,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反观另一类学生,对待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总是采取敷衍的态度,学习积极性不够高、懒散,学习和生活目标不明确,对自己的学习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好好学习知识、增强能力,没事的时候喜欢在宿舍“煲剧”,只求一张毕业文凭。这类学生需要教师在他们身上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及时提醒和监督他们的学习,同时对他们严格要求。这类学生当中尽管有些人演唱水平较高,但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习进步缓慢;而另一些则原本就认为自己“差”,放任自己“破罐子破摔”。总之,这些学生的共同点就是思想意识薄弱,意志不够坚定,学习缺乏动力,没有学习目标,或学习目标不明确,很容易受到外来思想的影响和干预。在制订教学评价指标的时候,一定要将以上学生的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艺术素养和学习能力综合纳入其中,鼓励学生积极面对人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在声乐艺术学习的道路上树立目标,主动学习,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工作者而努力。
(三)对学生的声乐理论水平进行评价
声乐教学一直以来都比较重实践而轻理论学习,教师在教学中以言传身教为主,很少系统地将声乐学习的理论教给学生。当然,大部分教师会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给学生穿插讲解理论知识,但也有教师没办法做到。例如,发声器官的构成、自然说话状态和歌唱状态下声带振动的区别、共鸣腔体的构成等内容,很少有学生能真正弄明白。实际上,声乐演唱是以声乐理论为指导,学生不应该只停留在感知阶段,而是要学会理性思考。声乐不是完全“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是一门科学理论。学生只有掌握了足够的声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才能将歌唱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变无形为有形。因此,声乐学生对于声乐理论的学习,尤其对中国声乐发展史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现阶段的声乐学习有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我们很少去研究自己的声乐文化发展史,而对西方声乐发展史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则普遍较高,这就背离了现阶段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目标要求。对于本民族声乐文化的研究,不应该只是某些史学家的事情,更应该是所有声乐人的事情。因此,可以借助笔试提高声乐学生对于声乐理论学习的 意识。
四、加强声乐教师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能力
(一)提高教师的思政意识和教学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都是举足轻重的。不少实例证明,教师的不当言论对于理想信念处于形成阶段的青年大学生而言危害较大,甚至可能葬送其一生。而一位理想坚定,有着家国情怀,懂得教育的真正意义和使命的教师是学生之幸、国家之幸。只有一心装着学生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心里装着天下的学生。因此,教师在提升自我专业技能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加强自我道德修养,注重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治学严谨、因材施教。
声乐课程不是简单的技术传授,而是一种将社会主义价值引领、专业知识传授和实践能力培养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育人”作用的课程。声乐教师只掌握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还远远不够,还要掌握教育学理论知识,换句话说,只有真正懂教育、懂专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同时,还要注重教学总结,所谓教学相长,就是要懂得随着教学的深入和积累,不断总结经验,更新知识和理念,才能获得理想的声乐教学效果,成为一位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声乐教师。如此,学生才能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得以落实;教师才能具备声乐课程思政的教学能力,推动声乐教学事业良性发展。
声乐教师从事的是艺术教育,因此,每一位声乐教师都应具备独特的教学魅力。艺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传播“真善美”,要想达到给学生传播“真善美”的教学效果,教师首先应该是“真善美”的化身,这一点对于课程思政下的声乐课堂尤其重要。
那么,什么是声乐课堂的“真”呢?首先,声乐教师对声乐教学的意义要真懂得;其次,对于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体系要真明白;最后,对于学生要达到的毕业条件要真落实。声乐教师要做声乐教育的“明白人”,不将就、不糊弄、不虚伪,不虚张声势、做事不讨巧,清清白白、坦坦荡荡,朝着“德艺双馨”的职业理想前行。
什么是教师的“善”呢?古语云“育人者,必存善心”,孔子也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所谓传道,既指学问之道,也是做人做事之道,这其中就包含“善”的作用,一个没有悲悯之情的人很难成长为一位优秀的教师。声乐课堂教学面对的是所有声乐学生,尽管学生的水平和条件都不尽相同,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力,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厚此薄彼。例如,有的声乐教师为了业绩,只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对条件一般的学生不管不顾,甚至有的声乐教师上课不好好教,却要求学生私下“加课”。这样给学生无故增加精神和经济双重压力的教师,完全背离了声乐教育的初衷,也背离了为师“和善”之道。
声乐教师之“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要有仪态美。声乐艺术是综合性艺术,美的声音固然重要,美的形象也很重要。例如,我们在要求学生正确站立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要做到姿态美、语言美、笑容美。二要做到心灵美。善良是心灵美的前提,一位善良的声乐教师,对情感的体验更深刻,处理声乐作品更细腻、更到位,懂得根据作品的需要引导学生,让学生沉浸于美妙的歌唱意境,体验音乐之美。因此,提升声乐教师的个人教学魅力,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声乐课程思政教学效果、提升学生对未来职业理想的追求与热爱是非常重要的。正所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一位好教师可以成为学生一辈子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