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对小学教育的启示及价值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观是中小学音乐教学改革背景下的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是集合了长期性、发展性和复杂性为一体的教育理念。将实践教育哲学用以指导小学音乐教学,能够有效促进学科教育的稳步发展,对拓展学科价值的认知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能够形成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功效。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教育教学理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小学音乐教育中存在这样一种观念,认为基础教育阶段音乐教学应当“以审美为核心”且必须弱化“知识、技能以及实践”。这种将教学理念情感教育和审美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唯一目标,容易出现偏差。音乐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艺术形式,作为一门小学科在教学中确实存在容易被教育者、家长忽视的地位。音乐教学是学生审美能力培养的有效载体,同时音乐学科同样也是学生品德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团队理念形成、人生观价值观生成的重要学科。在音乐课程教学中,特别是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应当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热爱音乐、掌握欣赏音乐的基本方法,能够形成一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
发展至今,“小学音乐教学法”已经涵盖了音乐学科教学的方方面面,但通过对比课堂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在音乐教学课程中教育实践的理论指导相对较弱,对小学音乐学科的核心要求更多地将目标、能力培养放在情感的体验上。且由于实践训练不足导致效果不佳。音乐教育哲学观念强调实践,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实践是获得体验与知识技能的基础”,实践音乐教学法对提升教学质量、落实学科素养都有积极的影响。那么,实践音乐教学法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对小学音乐教学到底有何启示?在音乐教学中又存在何种价值?本文将从这些角度展开分析研究。
二、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形成与发展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其产生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受到激烈批评的大环境之下,通过结合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基础上构建形成,对“社会一文化”的环境发展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实践音乐教育由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戴维。埃里奥特在专著《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中提出,埃里奥特认为:“音乐艺术本质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每一个音乐作品的形成都取决于专业工作者的实践与努力,是音乐者共同创造的成果。”书中还提出:“音乐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学生能够具备相应的学科素养实现自我认知、自我发展,能够在音乐中形成沉浸,而这一系列的能力获得是通过实践获得。”实践音乐教学哲学打破了听赏审美为唯一的教学观念,并且拓展了审美的概念,既认为“审美”不仅是简单地对作品客观特征形成感知能力,更应该可以通过音乐实践活动如演唱、演奏等多种实践活动来形成自己的感受与理解。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不仅仅是从“审美”到“实践”的哲学,更是一种注重学生音乐体验,强调音乐核心价值的促进学生自我成长,最终形成全面发展的一种教育理念。其一,埃里奥特针对容易混淆的“音乐体验”与“审美体验”进行了概念区分,并说明不同文化底蕴、教育背景、风俗信仰的人对同样的音乐作品产生的体验不同,这是由于个体的差异性所产生的,但在音乐活动中辨识度较高的特征体现在个体在音乐活动中的专注、投入以及精神所得。音乐的本质是集合了社会性、个体性的实践活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政治性的实践。其二,埃里奥特提出的实践音乐教学哲学强调表演,他认为表演是一种行动,是创造和生产。通过参与其中,形成独一无二的身体体验,通过身体的实践活动参与到音乐中而获得自我的充分满足。
三、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对小学教育的启示
埃里奥特的实践教育哲学打破了固有的审美教育理念,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美、创造美的行为能力,将学生从“感知”的审美牢笼中解放出来,引发学生在多元的学科学习角度中遨游,获得对音乐的全新理解,实现学生全方位的成长。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对音乐多样性的需求,对小学音乐教学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小学音乐教学过程应当是真实的、开放的、生动的
国内众多的小学音乐教材,尽管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编写组却不约而同地将教学目标的达成以“唱游”的形式获得。诚然,这与三大音乐基础教学理念的影响密不可分,但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低年级儿童教学和游戏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所在。小学音乐教学,特别是低年级音乐教学活动中,只有充分重视游戏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才能获得教学的落实与发展。当下常见的音乐教学实践往往有以下两种极端的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教师对于教学实践的安排存在一定的随机性,看似给学生自主的空间,但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实践活动和音乐学科教学的脱离。第二种是教师通过高控制的行为精心地组织音乐游戏活动,在教师的严格控制之下,学生失去了自由以及审美感受。不论是何种形式都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实践音乐教学哲学认为小学音乐教育应当是由教师和学生在共同创建的学习场景或情境中,共同享受真实、开放、有意义的过程,是由教师引导学生、学生反馈给教师的一种良性循环发展,从而形成一种融合的、共建的统一发展整体。
(二)小学音乐教学实践应当重视儿童的音乐创造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很多人在潜意识里认为低年龄段的学生是无法形成创造性思维,即便是有一些自己的想法,那也是幼稚且肤浅的。迁移至音乐学科,那便是无法创造音乐美。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由于音乐理论的抽象性,低年级的学生可能并不具备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少部分教师并不支持展开创造性的活动,而是鼓励学生能够形成一些模仿、机械重复来表达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诚然这是一种不容易出错的方式,能够在课堂上形成显而易见的教学成果,然而这实际并不是音乐实践的正确的路径方式。不重视小学生音乐创造的音乐实践,会打压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好奇心,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健康、宽阔的艺术审美。而实践音乐教学则认为“创造固然有高低水平之分,但孩子的创造难能可贵,应当给予最高级别的重视”。艺术教育在创新创造方面本身便存在先天的优势,教师理应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引发学生内心层次的表达。
(三)小学音乐教学实践应当突出构建音乐文化特定语境
随着文化自信理念的深入人心,加上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的印发,“文化理解”作为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再一次将音乐文化落实的重要性提升一个高度。在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也很喜人地发现有不少教师将民族音乐、本土音乐引入课堂教学。通过拓展音乐资源激发学生对家乡的热爱,对本土音乐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在音乐文化语境的构建中培养学生的认同感与使命感。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部分本土音乐教育是失败的,究其原因在于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拿来主义”,并未对资源与素材展开分析、透析、解析。在民族音乐学习的过程中重形式而忽视了内涵,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学生对技能的获得以及对本土作品学习的数量上,呈现出急功近利的特点。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认为:“音乐的本质是一种集合了社会性与情境性的人类实践活动。”因此音乐作品中蕴藏的丰富内涵需要研究者不断深入挖掘。音乐教育中采用本土音乐资源必须建立在对音乐文化内涵、音乐作品语境的认知基础上,这是音乐文化学习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