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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核心素养视域下的高中音乐鉴赏教学

作者:冯巍巍 查汪宏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9-19   点击:

  2.复述灌输,学生缺少自主发展需要

  有些音乐鉴赏教学,反映了当前高中音乐整体教学的不足,折射出的是教师对学生个体体验的无视,使得音乐鉴赏成了一种“学识”的灌输。有些音乐教师以讲授代鉴赏,丝毫不顾学生的情感体验与音乐情感表达,忽视学生对音乐学习的自我管理,忽略了教材中那些能够积极影响学生发展成为有“明确人生方向、有生活品质的人”的教育因素。进行“学识”灌输的不准确教学定位,偏离了音乐素养培养的方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没有得到培育,他们进行音乐实践活动的基本技能没有得到发展。在一些音乐鉴赏教学中,课堂看似热热闹闹,探究活动不断,而当一堂课结束时,学生真正感受到什么,体验到什么,其实是空无一场。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鉴赏教学定位不明确。

  任何音乐作品的诞生都是基于音乐家的生活经历。因此,音乐鉴赏教学不应只是“学识”的灌输,而应将作品置于文化理解之下,在学生自主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引领他们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音乐鉴赏教学不仅是让学生欣赏一首或几首音乐作品,重要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音乐学习习惯,突出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构建适合自己的音乐学习方法,形成终身音乐学习的意识和能力,通过音乐实践积淀音乐素养。

  (二)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定位

  不同的定位决定着不同的教学走势。笔者认为,发展学生音乐素养需要在准确的教学定位下,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使音乐学习和参与音乐活动成为一种获得快乐生活、满足审美需求的途径。音乐充满着人性之美,它最能丰富人们的想象力,最具魅力,最有人文精神。高中音乐鉴赏的教学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情趣和人文精神,培养的过程侧重学生的自主探究和自我体验,更多地依靠学生自身在实践中的摸索、积累和体悟。[4]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音乐鉴赏的教学应该是只有起始目标,而没有终极目标,因为学生个体是存在差异的,学生的思维特点是多样的,他们对音乐作品的欣赏角度和思维方式也是独特而丰富多彩的。

  1.基于学生发展的自主音乐学习需要

  从人的发展特点来看,成长阶段的自主学习是个人潜能充分开发的前提,对人一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应帮助学生建立音乐鉴赏的信心,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要让学生通过自主鉴赏音乐,领悟音乐作品中的美学意境和人文精神。教师要在学生亲身体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学会鉴赏的方法,提升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从学生发展需要出发,让音乐鉴赏课深入学生的心灵世界,让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培养,素养得以全面提升,音乐鉴赏课程的价值就由此得以体现。

  2.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音乐实践能力

  在音乐核心素养的培养过程中,我们已经认识到,学生的音乐能力和音乐素养是在相应的音乐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因此,高中音乐鉴赏教学还是要以音乐实践为主要的教学方式。笔者认为,音乐鉴赏教学应该创设丰富多彩的音乐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广阔的空间里学音乐、用音乐,在实践中提高音乐素养。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上,要从学习者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为学习者提供最为适合的音乐实践活动和发展想象力的平台,让学习者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理解音乐的本质,感受音乐情感的魅力,体验到音乐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身心得到协调发展,同时获得广泛的音乐活动经验。

  3.基于音乐本体

  教师正确认识“以音乐为主体”的意义,是正确实施高中音乐鉴赏课教学的根本。以音乐为主体的教学,是学生音乐素养培养的有效途径。目前,有些音乐教师侧重相关文化知识的教学,忽略了课程的音乐性特征,偏离了音乐主线,课堂上的许多内容与音乐学习无关,音乐课堂看似丰富多彩,音乐素养的培养其实低效。这都是因为教学定位不准确、偏离音乐主线所造成的。

  以音乐为主体,强调音乐教学必须以音乐元素为主线,学习的内容、实践活动的设计,要处处体现音乐元素,即提升音乐教学的“音乐性”,以音乐文化为主要目标,以音乐素养的提高为最终目的。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同样应紧紧围绕音乐内容展开学习,体现“音乐素养”培养理念,在音乐与生活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学生在音乐的参与实践中获得审美愉悦感。“以音乐为主体”的高中音乐鉴赏教学,才是真正能够培养学生音乐素养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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