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音乐服务的内涵与价值
课后音乐服务所具有的普惠性特征能够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其优点和外部价值的最大体现。第一,政府补贴可以保障学校课后音乐服务硬件设施的供给。个人无法购买比较昂贵的乐器是阻碍贫困学生学习音乐的一个重要原因。研究表明,能够使用一种乐器和两种乐器的人比不会使用任何乐器的人更倾向于经常听音乐。(15)因此在教育培训当中,乐器等硬件设施对培养具有审美意识的人来说相当重要,而课后音乐服务提供了硬件设施方面的保障。第二,“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师资的配备比较有保障,基本上都是由学校教师担任,或是具有专业特长的家长、高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选择范围比较广”(16),课后服务使得贫困学生有机会接触到较为优质的音乐教师,并能在学校普及性音乐课的基础上提高音乐能力。“双减”除了给学生减负以外,还有一项重要举措是要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而开展课后音乐服务可以让市场上经过筛选的优质师资流向公立学校,并且得到学校乃至政府的有效监管。比如建立对音乐服务课程质量、音乐教师教学效果等的有效评价机制,使普惠性的课后音乐服务规范化,使贫困学生有机会获得与非贫困学生同等的高质量课后音乐服务,最终向实现教育公平迈出更大的步伐。
(二)推动多方联合、课课协同
课后音乐服务可以学生个人兴趣爱好或特长为出发点,定制长期学习规划,将学校、社会及家庭等多方力量联合起来,促使音乐服务与其他课程之间相互配合。
首先,我们应明确课后音乐服务中政府作为牵头人的主要责任,但“课后服务不应是‘课后的学校服务’,也不应该是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单方面责任”(17)。宏观来说,课后音乐服务需要政府、学校、社区及家庭多方的共同参与,需要明晰学生参与音乐服务的意愿、家长对于学生音乐特长学习的期待,并以学校为多方力量的中介,调动普惠性的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公益性的社会音乐组织,以及相关社区教育设施等多元社会力量,由此形成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的校内外多方联动机制,“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18);微观来说,为了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教师应该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发现学生音乐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培优补弱,加强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交流,指导学生离校后的家庭教育衔接工作,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亲子音乐活动,提升家校共育的音乐服务力量。只有政府、社会等多方协同及家校联合,才能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文件对课后音乐服务的任务要求,使学校课后音乐服务达到美育的终极理想。
其次,在课后服务当中,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协同也具有较高的价值。课课协同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一是不同课程之间的协同。比如音乐与文学等课程的结合,能将音乐的旋律走向与诗词的平仄相联系,或是将音乐的结构与戏剧的发展相结合等。不同课程之间的协同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视野,培养学生在不同学科间紧密的思维构建,有效消除课与课之间恒久孤立的壁垒,从而使课程更加具有协同性。二是音乐课程内的协同。课后音乐服务可以与音乐学科课程相衔接,对学科课程中的知识点进行补充和扩展,丰富学生音乐学习的体验和经验,让学生学得更深、更广。
(三)推进音乐课程创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19)。培养艺术特长在大班授课的常规音乐课当中是比较难实现的,这部分内容可以放到课后两个小时的音乐服务当中进行,如开设乐器重奏小组课、声乐小组课、音乐剧课等。
课后音乐服务是美育课程开齐开足的切实落脚点之一,承载着继承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任务。在常规的学校音乐课程当中,中国传统音乐的继承创新稍显不足。在一些调查当中显示,现有教科书当中传统音乐曲目占比不高、内容相对陈旧,在编排上也稍显粗疏,民族音乐与相关民族文化结合牵强、俗套,致使学生觉得其内容离自己日常生活实际差距较远,难以理解并接受。这为课后音乐服务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再继承与再创新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在学校课后音乐服务当中,一是可以融入本土的传统音乐文化,因地制宜地研发校本音乐活动课程,比如结合地方戏曲、地方民谣的音乐特点等进行具体的教学案例设计,同时为此类课后服务配备相应的地方特色音乐教师,提供切实可靠的教学环境;二是将音乐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利用学科间异质同构的特点,设置多学科融合的STEAM课程(20),为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融合创新创造更多可能。
(四)促进学校美育发展
自“双减”政策出台后,暴露了校外音乐培训班的许多问题:一是教培行业贩卖焦虑,过度地“揠苗助长”,让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学习高年级的知识,违背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二是教培行业资本化运作,教育资源成为有钱人的专享,“良心行业”转变为“逐利行业”。以上种种都表明,许多校外教培行业从业者已然忘记了教育事业的育人本质,课后音乐服务一类的美育课程亟待开展。
课后音乐服务虽是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需求,但最终会回归到更高的内部价值中去。学校课后音乐服务应坚持育人初心,设置更加以生为本、符合学生身心发展,以及收费低廉、促进教育公平的普惠性课程。在育人性方面,一是可以大力开展多种多样的音乐服务课程,弥补学生艺术实践的不足和审美体验的缺失,不应对《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培养1至2项艺术特长”谈虎色变,或等同于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的专业化训练,应该重塑课后音乐服务对于培养学生艺术特长的价值认同,积极投入多样化的课后音乐服务课程建设,促进学生音乐特长多元化发展;二是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在校外培训乱象背景下,首当其冲地将教育主阵地明确摆在学校当中,形成以学校育人目标为核心的课后音乐服务课程。我们常讲的“全面发展”,意指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文化课知识以外,还应在音乐、美术、体育、劳动等方面也要学有所成。因此这一阶段,学校可以依据各自的育人目标,从类别、层次上将课后音乐服务与其他服务课程进行整体架构,做到纵向有梯度、横向有广度,形成“体系相对完整、学生学有所长、凸显学校特色”的课后音乐服务课程体系。(21)
时至今日,在学校美育课程实施中仍然存在将美育视为纯粹的艺术课程现象,忽视了美育的其他实施路径。(22)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包含学校美育场地不足、师资不够、评价不硬等,还有“美育仅能发展至此”一类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这使得我们忽视了美育的内在动力,忽略了美育是教育生态的一个鲜活的有机体,更加忽视了学生全面发展中对美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