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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创新路径研究——以云南地区为例

作者: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郭昌婧 张馨月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12-30   点击:

  1.2.2 课程建设陈旧,育人模式亟待更新与完善

  因为当前云南地区各中小学仍存在上述传统教育观念,所以当前云南地区各中小学在舞蹈美育课程的建设上未能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存在一定的落后性。云南各地中小学没有将“舞蹈”单独作为一门课程安排在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中,而是穿插在其他附属科目或是课后社团活动中,导致大力提倡的舞蹈美育只是“纸上谈兵”,实质上未真正地落实在中小学的学校教育内容中。同时,由于课程设置上的缺失以及流于形式的舞蹈美育,使得云南地区各中小学的育人模式与美育所提倡的“通过培养学生认识、体验、感受、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进而提高学生艺术情操、审美素养”的目标有所背离。在云南地区各中小学的美育课程建设中,舞蹈并不像其他艺术学科一样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实施美育的过程中有所缺失,没有发挥出舞蹈在美育中独特的价值,既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也不能全方位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1.2.3 师资队伍力量薄弱,教学质量欠佳

  云南地区中小学教育观念滞后和课程建设落后的同时,还存在舞蹈美育师资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师资队伍力量薄弱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云南作为我国西南边陲地区,该地培养出来的中小学舞蹈美育人才多数走向经济、教育更为发达的中心城市,选择留在云南地区的较少;二是云南地区现有的中小学舞蹈美育教师中,有的主修的是音乐专业,或是也有毕业于舞蹈专业的教师,但由于大多数中小学没有设置专门的舞蹈美育课程,因此舞蹈美育的实践机会相较于其他中心城市更少,更别提“专人专课”,所以教学质量欠佳;三是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在实施舞蹈美育的过程中,仍然是以“教师主导”“灌输式”教育为主,没有把学生放到舞蹈美育的主体地位,导致美育深度不够。因此,当前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师资队伍质量有待提高,而提高中小学舞蹈美育教师教学质量是提升中小学舞蹈美育水平的关键一环。

  2. 云南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创新路径

  考虑到当前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教育理念滞后、课程设置陈旧、师资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对于推动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创新发展存在一定的障碍,急需解决。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快速发展正在对我国各个领域产生各种影响,教育领域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未来的教育发展需要创新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体系。云南地区各中小学理应响应和贯彻国家政策,落实国家提倡推行的教育理念,从教学体系到课程设置再到教学形式等都应积极贯彻美育理念,使舞蹈美育作为中小学美育的一部分渗透在美育的过程中。推动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的创新发展已是当务之急,云南地区急需建构能够推动少数民族艺术文化传承和发展且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小学美育课程体系,从而推动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的创新发展。下面,笔者将从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师资力量三个方面来探讨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的创新途径。

  2.1 立足本土:挖掘区域特色,创建校本课程

  云南地区有着天然的地域优势,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之一,它坐拥丰富的少数民族艺术文化资源。基于此,因地制宜地挖掘各地少数民族艺术文化,建设具有云南地域特色的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既为少数民族艺术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也促进了学生对少数民族艺术文化的认识与理解。本土文化是学生生活中最容易接触到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影响学生生活的文化,其本身就可以成为学校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各中小学在选择舞蹈美育内容时,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环境的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与教学内容产生更深层次的“链接”,有助于培养学生对于本土文化的认同感,进而增强学生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潜移默化地在本土化舞蹈美育过程中接受艺术美、感受艺术美,进而创造艺术美。

  2.2 推陈出新:打破传统,建立多元化的舞蹈美育模式

  随着新理念和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以及中小学美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学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摆在中小学美育教师面前的一大难题。当前,云南地区各中小学亟待打破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注重“教师本位”的专业型舞蹈美育模式,以适应美育课程改革所带来的新变化。

  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 rrows在1969年提出P BL(P roble m-Ba s e d Le a rning),这种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主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一名引导者,协助学生解决问题,进而建构广泛、多元的知识基础,最终达到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与学习动机,培养学生合作与创新的能力。吸纳并引入P BL教学模式应用于云南中小学舞蹈美育中,既符合舞蹈美育的整体性与综合性特点,又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与认知发展规律。此种教学模式的介入能够促动舞蹈美育主体向学生转变,促成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设置与本土舞蹈艺术文化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进入已设定的问题情境之中,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润物细无声”地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在P BL指导下的舞蹈美育模式里,教师作为一名引导者贯穿教学过程始终,能够及时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并及时优化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从而得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与正向的教学反馈,形成舞蹈美育课程教学的良性循环。

  2.3 注重骨干:充实师资队伍力量,促进团队良性成长

  师资培训也是推进中小学舞蹈美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升与舞蹈美育课程的教学质量息息相关。各地中小学应重视师资培训和评价,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云南地区各中小学应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校内的带头作用,以及其在师资队伍里的引领作用,支持并鼓励优秀教师进行创新实践,带领队伍积极思考与创新,做到从整体上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学校还应鼓励教师立足于校本资源,充分发挥地方优势,鼓励教师融入当下新型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更新舞蹈美育课程的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同时,学校应为教职工创造多种学习和培训机会,使他们能够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使教学和教育推向更深层次的发展,加强学校教师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整合优秀多样的教育资源,促进团队的良性成长,进而不断创新和完善学校的舞蹈美育教学内容与教学体系。

  3. 结语

  综上所述,云南地区的中小学舞蹈美育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各中小学及教师更是肩负着推进中小学舞蹈美育创新和发展的重任,学校与教师都需要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拓宽教学思路,汲取国内外优秀的舞蹈美育教学经验,查找并弥补不足,创建能够凸显云南区域特色的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体系,以促进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未来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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