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视域下的中国传统音乐教育
(二)具身认知中的中国传统音乐
“身心合一”的哲学理念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中处于核心地位,与西方的身心二元论不同,在中国古代的身体观中,一直将身与心相融为一体。在“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折射之下,中国传统音乐呈现出身心合一的实践取向。音乐是抒发情感的方式,《诗大序》载:“言之不足,歌之,歌之不足,舞之蹈之”,即人的情感无法用语言来表现,就用声音来延续,如果声音还表达不尽,就手舞足蹈起来。人的身体和音乐是相融一体的,无论是演唱还是演奏,都离不开身体的动作。随着音乐情感的抒发,身体会不自觉地跟随音乐摆动起来,人们的面部表情也会跟随音乐的情绪发生变化。例如民歌中的劳动号子,常见于人们的集体劳动生活中,具有协调与指挥的作用。劳动号子的节奏与旋律离不开身体的动作,其主要就是为了在集体劳动过程中统一步伐、调节呼吸,以提高劳动效率。因此,在学唱劳动号子时,应将身体动作和号子的旋律相结合。中国传统音乐中的戏曲音乐尤为强调身体的意义,其中“动作记忆”是技艺传授的核心。相较于单纯的知识记忆,动作记忆是一种基于身体的记忆方式,将身体作为记忆的载体,将知识的记忆与身体相联结,在不断的实践中,记忆也会更加牢固。戏曲演员在学唱过程中,“口传身授”是主要的学习方式,一般先由教师示范,接着学生对教师的唱腔和动作进行模仿,最后教师再指导。以“动作记忆”为基础的“身授”方式十分强调身体的作用,能让学生获得的知识远大于仅对乐谱知识的还原再现,这个过程中包括了许多默会知识。中国传统音乐作为人们的娱乐活动之一,在音乐尽兴之时,喝彩的声音会随着人的动作一起表达出来,使得内心的情感与身体融为一体,为身心一致的音乐表现。
(三)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中的离身现象
学校教育中“身心分离”现象在传统教育模式中尤为常见,身体在教育过程中常处于被忽视的地位。教师在上课过程中,经常会为了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的一些动作进行制止,让所有学生都以同样姿势安静地听讲。在传统课堂中,学生的身体是被规训的,被视为一种承载知识的“容器”,教育的过程深受西方身心二元论认知观的影响。
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中,“离身”的教学现象同样存在于课堂中,在西方技术理性的规训之下,教师更侧重于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关注乐曲的聆听和旋律的演唱,除了个别的动作需要学生进行身体参与之外,绝大多数课堂时间,学生的身体都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并且学生在身体参与的过程中也经常处于被支配的状态。知识凌驾于身体之上,导致传统音乐课堂身心分离的“离身”现象。
(四)回归身体的中国传统音乐教育
“回到事物的本身”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而这里的“事物”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是指存在于人意识之中的一切,“回到事情的本身”就是回到“现象”,直接研究事物或现象。在学习中国传统音乐的过程中,如果总是透过西方音乐技术或理论视角去认知和理解,且受“主客二分”认识论思潮所影响的话,就无法参透中国传统音乐的本质,被约束地寸步难行。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回到中国传统音乐本身,直观地感知、探寻自身的音乐意蕴。
身体之于中国传统音乐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不论是“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观,还是中国传统音乐的具体演唱演奏过程,其背后都蕴含着深刻的具身性。音乐课堂中存在的“离身”现象是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相背离的。中国传统音乐教育需要身体的回归,应该构建自身教学模式,如在中国传统音乐课堂中将“口传身授”的学习方式与现代音乐教育教学方法相结合等。音乐的感知不能仅靠纯聆听、纯欣赏的方式,需要身体的参与,经由身体传递至心灵,做到身心合一。知识的认知加入身体的参与,相较于单一的大脑记忆会更加稳固。
梅洛-庞蒂认为,身体是有意义世界的媒介。身体存在于一个具体的情境之中,对于世界的认知不是独立的,而是要将其置于一定的文化语境之中。梅洛-庞蒂并没有将人单独进行研究,而是将人置于社会文化的语境中进行现象学的分析。不同的音乐存在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中,身体作为主体也置于不同的情境之中。文化、音乐、身体、心灵是融于具体情境中的整体存在,传统音乐根植于文化语境中,因而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不能仅停留在本体层面,传承文化才是传统音乐教育的核心。
注释
(1)王攀峰《走向生活世界的课堂教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2)同注(1),第21-22页。
(3)同注(1),第24页。
(4)王萍《教育现象学:方法及应用》,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7页。
(5)冯建军《主体教育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6)宋雅萍《论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08年刊。
(7)同注(6)。
(8)同注(6)。
(9)同注(6)。
(10)同注(5)。
(11)刘富琳《中国传统音乐“口传心授”的传承特征》,《音乐研究》1999年第2期。
(12)同注(11)。
(13)同注(11)。
(14)樊祖荫《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音乐研究》1996年第4期。
(15)同注(11)。
(16)王岳川《现象学与解释学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8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