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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导向下中小学音乐单元教学整体设计的实践研究

作者:嘉兴教育学院科信处 沈一多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3-26   点击:

  2. 表现性活动

  表现性活动主要针对的是学生在“音乐表现”实践领域中的学习特征而言的,其核心是在听觉理解与审美感知的基础上运用恰当的音乐表演技能,进行音乐表达与表现的审美实践活动(7),它并非一味强调技能发展,而是侧重于乐感与美感能力的培养。正如哈罗德·艾伯利斯所说:教师不能等待学生经数月甚至数年技术成熟后再谈音乐的艺术性和审美性,审美和技术应同步发展。同时,表现性活动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从不会到会,从会到熟练,从熟练到风格表达,都应提出相应的达成要求,并指向不同的侧重点(包括速度、力度、韵律、音色等)。

  识读乐谱、演唱、演奏、舞蹈、综合表演等基本技能都属于表现性活动。借助这些技能,可以帮助学生理解与表达音乐的情感、情境和形象,提高速度稳定感、节拍韵律感、合唱均衡感等,以符合不同文化语境的表达、表现方式等方面的需要。

  例如,可以为《我是小音乐家》设置学习目标、活动表现要点及评价要点,即乐感的发展性目标。(见表2)

表2《我是小音乐家》发展性目标设计

  表现性活动是很难一蹴而就的,需要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层级递进式引导,以及学生音乐经验的日积月累。它是诠释学生情感与审美表达的通道,属于音乐学习的“动情展美”阶段。

  3. 创造性活动

  创造性活动主要针对的是学生的音乐创造实践领域,是学生在对音乐情感、作品风格等感受与理解的基础上展开的即兴编创实践,侧重于音乐创意思维能力培养,具有即时性、创意性、合规性、审美性的特征。(8)此类活动设计重在运用发声材料探索音响、即兴编创与编配伴奏,以及根据音乐情境创设综合表演类活动等。在进行创造性活动时既要满足音乐课集体性活动的需要,又要发挥个人的音乐创意思维,因此,教师可以给予“借情境·激活经验”“予方法·理解规则”“重审美·协同创意”三种活动支架帮助学生开展创意实践。(9)

  例如,可为三年级“狂风暴雨交响曲”设置三个环节,分别对应三种教学支架。(见图2)

图2“狂风暴雨交响曲”环节设计及教学支架解析

  创造性音乐活动需要教师激活学生已有的经验,调动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并引导学生在自我尝试与探究中进行经验重组,展示创作成果,进而激发热爱和创造美好事物的热情,提升创新意识与能力。其可以涵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推动进阶性创意表达,属于音乐学习的“抒情创美”阶段。

  4. 人文性活动

  人文性音乐活动是基于社会生活和特定艺术语境的观察,其在于发展学生的文化鉴别力,并将学生的这一能力和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作为总目标。这既是对文化的溯源与传承,亦是对世界多元文化的尊重与包容。在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文化溯源、文情探秘、文脉梳理、文哲考证、文化启迪与文化传承等方式,全景再现作品原貌,并紧扣作品典型特征理解文化的深刻内涵。(10)

  例如在教授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亚洲弦歌”时,教师可以通过教学引导学生感受印度音乐的文化特征:一是创设情境文化,课前教师着印度服装与配饰,搭配印度风格课件表演热身舞。二是体验民俗文化,教授古印度音阶、装饰音、鼻音、跟腔式旋律、塔布拉鼓等。三是坚守本土文化,培养对传统的创新意识及对外来音乐的理解与包容。

  人文性音乐活动贵在养成、坚定学生的审美主张(11),也是培植人文情感和人文品质的途径,它属于音乐学习的“怡情悟美”阶段,是核心素养的重要体现。教师应在课时内根据特定的内容重点、清晰的教学目标和明确的教学意图,从学习真实发生的立场出发,有机融合、灵活运用四类核心活动,重视学生音乐学习中的认知与思维递进、方法掌握、经验积累、能力迭代,关注音乐学习中情感、意志和品质的发展。

  四、学习测评一体化:学业评价促进持续发展

  2022年版《艺术课标》将“学习质量”纳入其中,并指出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之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反映核心素养要求,也是核心素养的主要维度。因此,我们要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评价不是为了给学生“排队”,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因此要从多维度,如学生的认知发展能力、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能力和情意的形成与发展等进行评价。

  学习评价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设计的,设计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实施评价的环节,以有梯度地引导学生达成目标;其次要结合学习内容的重点进行评价;最后要基于目标提炼出明确、具体的评价要点,这些要点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效果反馈与指导的参照标准,更是学生音乐学习过程中自我衡量、判断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评价可采用等地量化与激励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体现学生个体发展的需求,在诊断与激励中促进教与学。

  (一)依课程标准,全面覆盖各个环节

  评价设计应包含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方面,并贯穿艺术学习的全过程和艺术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师在围绕素养导向制订评价方案时,既要关注学生掌握艺术知识、技能的情况,更要重视对其价值观、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的考查。基于学科内容实际,笔者认为可以从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三个维度进行评价,同时结合日常观察与记录,通过命题测试、表演展示、自评互评等评价手段进行综合评定。(见表3)其中,还可以制订特长赋分项目,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发挥艺术特长,为持续学习奠基。

表3 音乐学科综合评价表

  (二)倚导学单,单元评价促教学评一致

  《深度学习:走向核心素养(理论普及读本)》一书中指出,为了更好地达成学习目标,需要通过好的情境素材把核心素养和课程内容进行深度关联,形成一个学习内容、学习活动、持续性评价相统一的实践性学习过程。(12)这也是课程经典四问中的最后一个问题:“何以证明我到达?——学业评价如何实施?”事实上,每位教师都是监测员和评价员,需要在教学时以情境化和真实化学习任务驱动学生学习,以导学单的形式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和探究等方式在“做中学”,进而使素养内化。导学单的设计并不需要拘泥于某一种框架与形式,好的学习单如同导航,能使学习线索、评价与反馈贯穿学习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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