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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身认知视域下的音乐教学观

作者: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毛宇静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

  戴维·埃里奥特在20世纪后期提出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并对以贝内特·雷默为代表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进行反思批判。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出,“音乐是人类的行为方式,音乐是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实践应当是关键的。(10)音乐不能仅被看作是独立的对象或客体,真正理解音乐要在体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展开。

  具身认知理论强调音乐教育要回归身体,而回归身体就是要进入生命体验之中,在身心一体参与中将音乐和生活融为一体,从而获得整体性的音乐经验。(11)

  (二)默会性

  英国哲学家波拉尼曾说过,当我们认为“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时,会有一种无言的认知方式,应对超出我们语言表达能力的知识。教材中的文字知识及教师语言所表达的知识,这些客观性、普适性特征的知识为“显性知识”,但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还存在着于特定情境中感悟体会的无法用精确定义和明确内涵表述的“缄默知识”。(12)当前,教学中关注的多为显性知识,默会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往往被忽略。实际上,教育培养的是“社会的人”,其发展离不开生活世界,离不开社会,学生从生活中来,经过教育学习后也要走向社会。在机械的课堂教学中所学习的理性、普适的知识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信条,社会是发展的,生活是动态的,在“刚性”的课堂环境下学习到的知识却是静态的、固化的,或许学生在生活中所经历的、潜移默化地学习到的这些生活经验才真正可以触及他们的成长。

  传统的教育观念以系统的、理性的知识至上,这些知识的学习仅需要大脑学习记忆、双手书写,不需要身体参与。波拉尼针对西方理性认识论哲学提出批判,他认为“无论何时我们想要了解这个世界,都要依赖于我们关于世界对我们身体的影响以及我们身体对这些影响的复杂反应的默会知识”(13)。由此可知,默会知识也是具身性的认知活动,需要身心共同参与。

  在欣赏、歌唱及演奏等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将个体在生活中形成的经验、情感、价值观等因素作用于音乐欣赏、演唱、创作等课堂活动。这些影响因素均是在生活、家庭中潜移默化地形成,这些“缄默”的认知对于教学起到一定的基础性和辅助性作用。

  (三)情境性

  威尔逊(M.Wilson)在其《具身认知的六个观点》中指出“认知是情境的”,认知活动是发生在真实世界环境的情境中的。(14)知识的学习,不仅是具身的,而且不可脱离具体的环境,认知、身体与环境是动态的统一体。同时,知识也具有情境性,不是单一独立的个体,它产生于特定的文化情境之中,存在于与世界、生活、情境的对话互动之中。

  教学的具身性基于身心一体论,具身认知观重视身体活动和身体经验在认知加工中的作用,认为心智的认知过程离不开身体的运作,不仅强调身体的核心作用,而且重视身体与环境(世界)的相互作用。(15)身体感知是与我们所处的世界及生活息息相关的,具身的学习过程中学生身体需要嵌入相应的文化、生活环境中进行学习,促使知识与学生个体的生活经验相联系,在情境中焕发知识的生命力。

  后现代视域下的音乐不再是冰冷的、单独的客体,音乐人类学提出,音乐是一种文化,它生长于特定的环境之中,因此要将音乐放置在文化环境中看待。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应“创设与音乐情绪相适应、与生活相关联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创设具身的学习情境,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内容,同时对学习效果产生关键影响。

  三、音乐教学中的具身认知建构方略

  在我国应试教育背景的影响之下,学生们被限制在狭小的课桌之间,仅需安静聆听教师所讲授的教学内容。以笔者的成长学习经历来说,自小学起“非主课”的音乐课便常常被“主课”占用,即使难得上一节音乐课,也是坐在课桌前欣赏教师一遍遍播放的歌曲,播放结束后便跟随教师共同演唱歌曲。我们的音乐课一般仅仅是欣赏、演唱,学生大都只需要大脑记忆旋律、嘴巴演唱歌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求保持安静有序的课堂秩序,在聆听歌曲时要安静、不可发出声音,同时身体端坐于椅子上,双手放置于课桌上,除了运用嘴巴外,歌唱时身体其他部位无须参与到音乐学习中。这一传统音乐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对世界的认识方式由身体的认知变为大脑的认知,“身心二分”的学习模式使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降低,学生更无法激发音乐潜能、培养音乐灵感、增加音乐体验、提升音乐能力。(16)具身认知理论视野下的有效课程教学过程鼓励学生身心共同参与,在“动”中学习,构建身心一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强化身体互动的课堂教学过程,创设身体参与的课堂教学情境。这样的具身化音乐教学,既能促进学生的身体体验,又能提高不同阶段、不同性格的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使他们的主体和人格得以充分发展,真正体会音乐的乐趣。为此,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考虑如何构建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

  (一)倡导身心一体的课堂教学模式

  人的身体是音乐传收的主要载体,在演唱、创作中,身体更是作为首要的“乐器”,而且在音乐教学中,“身体”也是无法被取代的。具身认知发现了身体对于教学的重要性,启示在课堂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各种教学活动,将身体认知融入教育教学,提倡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使身体成为音乐学习的核心,并参与整个学习过程。音乐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利用音乐与身体结合的实践活动唤起人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与反应能力,进而获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能力。(17)为此,应建构身心一体、共同合作的课堂教学模式。

  身体与认知的双重参与,就是要在音乐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手法,鼓励学生参与到各种形式的身体活动中来。新课程理念认为,“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应面向全体学生”。因此,想要真正让学生自主参与到实践中,首先要给予学生更多的主动权。兴趣是学习的前提,真正让学生喜爱音乐,期待音乐实践,才是我们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同时,应鼓励学生在课堂实践中自主探索,发现自己更喜爱的实践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仅要身体参与到音乐知识的认知中,大脑也要跟随实践活动深化对于知识的理解。

  教师在教学中应运用多样的实践体验活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比如,播放律动性较强的音乐,使学生在感受到这样节奏强烈的音乐时身体会产生动作、肌肉的反应,从而增强节奏意识,自主参与到活动中。不同年龄、不同认知阶段的学生在音乐教学中需要运用不同的实践体验方法,但前提是音乐体验中必须涉及运动,因为运动是音乐的重要内在组成部分。运动能够增强音乐与身体的联系,可以鼓励学生用自身独特的“身体语言”来表现音乐律动,将身体作为节奏体验实践的工具,通过身体的律动将音乐概念内化,让学习者获得由心智到躯体的音乐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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