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教育走进农村小学课堂的策略研究
摘要: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要求,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应体现“弘扬民族音乐”的基本理念,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民族乐器的瑰宝,古筝顺应时代要求走进了中小学音乐课堂。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导致民乐教育的普及在城乡学校存在巨大差异。文章以民族乐器古筝为例,从农村小学古筝教育现状进行分析,查找其进入农村小学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进而探究古筝教育进入农村小学的可行性。
农村小学的古筝教育能否像城区小学一样得到普及和推广,一直是音乐教育领域关注的对象,它关系着《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的顺利实施,也关系着民族乐器——古筝的传承和弘扬,还关系着农村孩子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然而,长期以来受传统落后的教育理念、匮乏的师资力量、薄弱的基础设施等影响,农村小学在推进古筝教育的过程中受到重重阻碍和限制。各项条件较好的乡镇小学的古筝第二课堂也只是刚刚起步,偏远的农村小学连基本的音乐课都无法正常开设,更不用说开设古筝等音乐第二课堂。据统计,我国有2/3的小学生在农村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小学是民族乐器——古筝教育的主阵地。因此,实施农村小学古筝教育,对提高我国整体国民艺术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但农村小学古筝教育现状不尽如人意。农村小学及相关教师要进一步在教学安排中融入古筝教育,提高教学重视度和加强教学方法改进,从而提高农村小学古筝教育的效果,提升农村小学生的音乐素养。
一、农村小学古筝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观念方面的问题
长期以来,“应试教育”一直盘踞在诸多农村小学教师及领导的脑海里,它严重阻碍了农村小学音乐教育,特别是民族乐器——古筝教育的开展和普及。在一些乡镇小学里,由于部分教师及领导思想观念落后,一味地追求升学率,学校经常不按规定开设音乐课程,也未配备专业的音乐教师,有时还挤占、挪用匮乏的音乐教学资源,导致部分农村学校不能完成基本的音乐教学内容和任务,无法正常开设古筝等民乐第二音乐课堂。音乐新课标很难在农村小学的音乐教育中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从而阻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提高,忽视了对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二)教师方面的问题
师资配置不合理。目前,农村小学与城市小学在教学条件、工资福利、工作环境等各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再加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小学音乐教育不重视,许多优秀的古筝专业教师选择去城市工作,使得农村小学古筝专业教师严重匮乏。有些偏远的乡村小学甚至缺乏普通音乐教师,从事音乐教育的教师多半是由语文、数学、英语等未经音乐系统培训的文化课教师兼职。
音乐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农村小学的音乐课显得无足轻重、或有或无。部分音乐教师无视音乐新课标要求,敷衍了事,更不愿主动拓展古筝民乐第二课堂。
古筝教师流动性强。在农村小学,古筝教育一般通过课外兴趣小组或兴趣班来开展,受生源、古筝设施、时间等因素影响,其古筝教学活动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加之农村小学古筝教师匮乏,因此经常更换古筝教师,使得其流动性强,不稳定。这在源头上制约了古筝教育在农村小学的开展,也影响了音乐新课标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的开展。
(三)学生及家长方面的问题
部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差。基础教育阶段是学生学习古筝等器乐,培养兴趣、爱好,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然而,此阶段的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初期,他们精力旺盛、活泼好动,遇事容易冲动,自制力差,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想要学生完成古筝弹奏的学习任务,一方面靠自身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则靠外部的压力,需要在家长的监督和陪护下学习古筝。
练习时间得不到保证。学好古筝除了具备天赋,还需要保证充足的时间练习和巩固古筝的演奏技巧和曲谱。但是,小学生的作业负担较重。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学生,家长借助学校、教师布置的作业约束孩子,希望孩子每天有做不完的作业。若是作业不够,家长还会额外给孩子“增负”,例如报各类课外辅导班、特长班等。学生的作业多,而家长忙于工作,无法监督其练习,所以许多学生只能依靠边角时间练琴,无法保证有规律、有节制地练琴。
部分家长缺乏重视和理解。学生家长对学校开展古筝教育活动是否支持和理解,关系着古筝教育能否顺利进入农村小学音乐课堂,也关系着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还关系着农村学生将来的发展和对古筝学习的态度。由此,笔者展开对射阳县陈洋小学低年级组学生家长、中年级组学生家长、高年级组学生家长的问卷调查。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您的孩子学过古筝吗?”“如果学校下学期开设古筝教学第二课堂,您支持吗?”两个问题。其中,选择学习过古筝的各年级组学生家长分别为12.5%、7.0%和2.0%,相差10.5%;选择支持开设古筝课的各年级学生家长分别为47.5%、27.0%和12.0%。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有经济收入的、有家庭状况的、有外部环境的等,但起决定因素的是家长思想观念,其是对古筝等音乐教育缺乏重视和理解。长期以来,家长坚持“学习第一,成绩第一”的理念,过度追求升学,忽视古筝教育,因而造成其对古筝教育的不予理睬,甚至抵触。
部分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我国许多农村的经济条件还很薄弱,家长大多没有经济实力支付孩子的古筝及相关培训费用。
(四)教学资源方面的问题
古筝教育能否顺利开展,取决于教学设施是否完善。目前,农村基础教育因认识不足,或因经济状况限制,部分学校在音乐教学设施上较为简陋。虽然经济条件较好的学校有了电子琴、录音机、钢琴等设施,但许多小学为维持日常运作,一般没有剩余资金建音乐教室,购买钢琴、古筝等教学设施。此外,一些音乐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只能领着学生唱歌跳舞,没有办法开设古筝这类民乐教学第二课堂,影响了古筝教学走进农村小学。
二、农村小学古筝教育对策
农村学校的教师及领导既是教育者又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他们的教育理念能否从“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关系着古筝的传承和弘扬,也关系着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教师及领导改变应试教育“唯分数、唯升学”的旧理念,将美育达标建设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学校应加强对音乐教师的教学管理,鼓励、支持音乐教师开辟古筝等民乐第二课堂;古筝教育工作者应加大宣传古筝教学理念,让学生、家长和领导意识到古筝等民乐教育对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还有对开发学生智力、挖掘潜力、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农村学校的教师及领导只有理顺教育者和教育政策执行者双重身份,才能重视学生素质教育,重视古筝等民乐教育,从而重视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弘扬。